楼主:
ytkuang (阿光)
2026-04-05 11:46:41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颜宏骏
3.完整新闻标题:
年赚200万青农竟卖毒! 辩“种田好赚为何贩毒”法官不信
4.完整新闻内文:
彰化黄姓青农靠务农每年有200万的获利,但他却铤而走险,跟友人邱男一起贩毒,每次交
易海洛因1小包1000元才赚2、300元,最大笔交易是11万元的安非他命,黄却说没赚毛钱,
他向法官说“我年收入200万元起跳,为什么要做毒品生意?”,但买家指证历历,令黄无
法辩解。他跟邱男因贩卖毒品10次,犯10罪,分别被彰化地院判处11年、11年6月徒刑。
黄男已离婚,育有一子,在村里开早餐店,结束营业后,立即下田工作,他向法官说,“我
每年靠务农就可以获利200万”。
黄男跟邱男一起落网,判决书指出,邱、黄去年4月19日带着250公克的安非他命开车前往林
厝交流道附近一处超商与一名女子交易,双方以11万元成交。另外5月共有9次交易小包装海
洛因的纪录,地点都在邱男的住处。
邱男落网后坦承犯行,但黄男矢口否认犯行,他强调,4月19日当天是充当司机,买家是向
邱男买。
黄男坚称,自己光务农的每收入200万元起跳,“我种田这么好赚!有什么道理要卖毒品?
”这还没有算入经营早餐店,“我不是笨蛋”没有必要冒险跟人家去贩毒。更何况邱男卖25
0公克的安非他命,11万元只是成本价,没赚半毛赚,“邱怎可能分给我”。
但法官传唤安非他命的女买家,她证称,买卖都跟黄男联络,双方约定12万元,到车内还跟
邱、黄两人喊价到11万元才成交。
黄男于警侦中虽供称其于本案并未赚到利润等语,然法官表示,毒品取得不易,量微价高,
且为政府查缉之违禁物,贩卖毒品罪要属重罪,证人与被告素无仇怨,应无甘冒遭他人供出
来源或遭检警查缉法办之危险。审酌被告两人贩卖10次一级及三级毒品罪,共犯10罪,黄、
邱各判处11年、11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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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