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6-04-04 14:09:22※ 引述《zxcxxx (你相信光吗)》之铭言:
: 国际中心蔡姗伶/综合报导-2026-04-04 11:40:03
: 柬埔寨副总理兼司法部长高乐昨(3日)表示,针对太子集团“电诈头目”陈志一案,其所
: 有与犯罪有关的资产,包括作案工具、违法所得及洗钱所得等等,皆依法没收、纳入柬埔寨
: 国库。对此,泰国知名旅游网红“泰国清迈象”于脸书大叹,身为“厉害了我国”的邻居,
: 柬埔寨这招空手套白狼、过河拆桥,真的让人目瞪口呆。
说这个法律,稍早前才在参议院获得全票通过,所以会有这个记者会,目前就待柬埔寨国
王批准后,就可以实施
而看了这个法律的主要说法,就罚则而言:
一、一般网诈:有期徒刑二年至五年
二、首谋者或诈欺情节严重:有期徒刑五年至十年
三、涉及加重违法者(注):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十年
四、过程中发生死亡者:无期徒刑
*注:指暴力、酷刑、非法拘禁、人口贩运、劳动剥削等行为
且同时还有其他附款:
一、共犯、教唆者与主谋同责
二、因受到强迫或胁迫,而参与诈欺犯罪的人员,可免除刑事责任
三、有请相关加强国际合作的行政事项
因此看来,这不能说是“过河拆桥”
而是陈志本身在受到恩惠之下,却滥用来施行犯罪,因此会有这番下场,只能说没有值得
意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