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ddisontw (沙丘)》之铭言:
: 正常人身体不舒服
: 应该是会停下来
: 但不会倒下来啊
: 会这样倒下来
: 是直接失去意识晕倒才有可能
: 搞不好晕倒当下心脏就停了
: 就算断成两截
: 没办法判断是人先死才被车辗
: 还是车辗过才死
: 到底是过失杀人
: 还是毁损尸体
: 这样法官要怎么判???
你是不是看了“九条的大罪”这部漫画后提出来的疑问,不是的话,那你可以去看看。
第一话就是类似的情况。酒驾男开车撞到一对骑脚踏车倒在路上父子,父亲死亡而儿子一脚切断。
后来是打那人有心脏病,在撞击前就已经死了的点。
照九条的说法的话,如果在倒下前就已经死了,那么就是尸体,因过失而毁损尸体是不罚的。
(台湾也一样)
而也因为倒下前就死了,所以也不构成过失杀人。
所以真的能确定倒下前就死了的话,过失杀人和毁损尸体都不成立,民事可能要赔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