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26-03-27 15:27:14※ 引述《FrancoFF (FrancoFF)》之铭言:
: 荷莫兹海峡最窄的地方只有21海浬
: 所以按照国际法国家领海12海浬的主张,
: 这个地方不是公海,也不完全是伊朗的领海
: 而是由伊朗跟卡达共同拥有主权的领海
: 但是这个海峡长时间以来又依据联合国海洋公约
: 适用的是“国际海峡特殊通行制度”
问题是美国和伊朗都没有签署联合国海洋公约....
: 允许民用飞机跟船只,可以不通报下
: 直接不间断快速的无害自由通过
: 现在伊朗单方面想要扩张领海控制权的范围
: 至少在国际法上已经侵害到卡达的权利
问题是巨型油轮吃水太深
一定会经过伊朗领海
即便要主张无害通过权
但是敌国船只通过能够资助敌国经济
本身是否属于“无害”通过就有问题
白话文来讲
油轮运油给美国的战斗机加油轰炸伊朗,油轮可以说我是“无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