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BOC (花严)
2026-03-25 22:35:10※ 引述《Max0406 (LeGOATKingJames)》之铭言:
: 案子大篇幅报导这么多天
: 未审就先贴上有罪的标签了
: 如果明天结果公布无罪
: 会有多少人崩溃 大骂法官乱判
: 不知道各位怎么看
:
不可能无罪,柯案司法人员涉事太深太广,已经是结构性问题了
如果无罪,那北检11犬;趋吉避凶、科技进步法官;伪造笔录;尊重审级制度
等等光怪陆离的现象。要如何自圆其说
公平已经不是司法的考量方向了
面子跟怎么下台才是这些高级法律人要考虑的
现今司法信任度20几趴,不该做的都做了,从侦查阶段到起诉到判决
一堆鸟事,判无罪这一串至少20-30个高阶法律人要怎么面对
https://i.imgur.com/GmLomqg.png
有法官在裁判书谓因为人性会趋吉避凶
所以重罪一定会逃亡(虽然他的法学著作说这是不负责任的推论)
那法检也是人,难道就不会趋吉避凶
柯案最早是无保请回,然后抽了个绿色法官马上羁押
假如一个人这么做也就算了,但假如是一群人呢
乱判因为是团体行为,心理负担较少、道德罪恶感较低
尊重审级、趋吉避凶、科技进步所以要羁押等光怪陆离的理由纷纷出笼
司法院出版的《羁押的真实与想像》提及
“因为审判法官的内心思虑过程,基于人性本身的利害考量,除非是明显且绝对应判无罪
的场合,否则难免会迁就被告前已受羁押现状的事实,为不致冒犯先前为羁押裁定的同侪
,而尽可能为有罪判决,或采取相当于已受羁押期间之相对刑期来判决,或在可符合缓刑
条件下之“有罪加缓刑判决”以为交待,庶几避免嗣后冤狱赔偿责任的可能与面对同事间
会产生的尴尬。”
https://i.imgur.com/RXlkXbs.jpeg
所以判有罪是人性的必然,不只我这么说,司法院出版的著作也这么说
已经一连串“同侪”,基于审级、基于利益、基于政治立场做出这些可耻之事
哪个法官能顶住心理压力独立审判
尤其是在柯案写尊重审级而羁押的;裁示没有做成映像档的USB有效的
不仅没有独立审判的道德勇气,没有抗压力,而且连基本数位常识都没有
根本不可能判无罪,这就是我国的司法,如此可悲,以致信任度不到3成
汉娜·鄂兰《平庸的邪恶》,观察纳粹德国的刽子手艾希曼受审情况
说他不像恶贯满盈的样子,反而是彬彬有礼,宣称自己所做的
都是在“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命令”
这跟“尊重审级制度”有什么差别呢?
上级审想了解,上级审说不能放,谁叫你没养龟
活该关死你,活该你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