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接受李贞秀质询?刘世芳:守法是政府

楼主: st210113 (60%摄影+40%阿宅=咖啡熊)   2026-03-16 11:53:04
备注请放最后面 违者新闻文章删除
1.媒体来源:
中时
2.记者署名:
袁茵
3.完整新闻标题:
不接受李贞秀质询?刘世芳:守法是政府官员基本守则
4.完整新闻内文:
民众党陆配立委李贞秀争议持续,行政院长卓荣泰下令各部会不准提供任何资料给李贞秀,
且也暗示不会接受其质询。立院内政委员会今(16日)邀内政部长刘世芳报告业务概况,被
问到是否接受李的质询?刘世芳回应,遵守法律是一个政府官员最基本守则,而李贞秀担任
立委身分有疑虑,自己一定不会知法犯法。
立院内政委员会今(16日)邀请刘世芳报告业务概况并备质询,此为李贞秀就职后首度质询
,外界关注刘世芳及其官员是否会接受备询。
被问到是否会接受李贞秀质询及索资?刘世芳于委员会开始前受访表示,内政部立场从头到
尾都一样,“我是中华民国的内政部长,台湾是一个自由民主跟法治的社会,有民主才有法
治,遵守法律是当一个政府官员最基本的守则。”
刘世芳提及,“不管是由《国籍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选罢法》或上周由立法院
长韩国瑜主持的党团协商里,有关于结论部分提到,在事实跟法律还没确认或司法判决前,
李贞秀担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虑,所以我们会按照此方式遵守,我一定不会知法而犯法。”
刘世芳指出,同时除了李贞秀身分之外,她也了解台湾是一个有《国安法》的地方,包括《
刑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国家安全法》、《国家机密保护法》及《反渗透法》,
都有要求政府官员在机密文件或公文书处理时要非常审慎处理,所以按照这2个原则,今天
在内委会就遵照内委会主席裁示办理,也就是“尊重法律为前题”。
不过,韩国瑜11日曾为李贞秀立委资格认定召集朝野协商,但因协商无共识,当时韩国瑜宣
告,事实、法律有待厘清,相关事实查明及司法最终判决前,有鉴于李贞秀已完成就职宣誓
,其立委身分及职权行使,应予以尊重。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316001225-260407
6.备注:
※ 一个人一天只能张贴一则新闻(以天为单位),被删或自删也算额度内,超贴者水桶,请?
※ 备注请勿张贴三日内新闻(包含连结、标题等)

说个笑话,民进党说政府官员遵守法治是最基本的守则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