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RGBB (victor)
2026-03-14 21:53:12司法院发文谈侦查不公开 小草炸锅:“马检”经营7年
中时新闻网 祝润霖
前记者马郁雯参选北市中正万华议员,初选成功出线,她成名始于报导“柯文哲涉京华城
案”,因“经营检调线七年”说法惹议。司法院11日发法普文〈你有听过侦查不公开吗〉
,柯案疑涉司法泄密争议再引网友炸锅,白营人直酸“我们经历过侦查大公开”。
司法院脸书粉专11日发文表示:你有听过“侦查不公开”吗?我们有时候会看到媒体报导
刑事案件的细节,或是民众在网络上自行发布行车纪录器的画面,又或者当有人被警察盘
查时开直播把过程即时揭露,以上这些行为有没有违反“侦查不公开”呢?
司法院提到,《刑事诉讼法》第245条第1项具体规定“侦查,不公开之。”意思是,在
执行侦查职务过程中,因为调查所得知的相关秘密,包括侦查活动与计画,以及侦查所蒐
集、取得的证据资料,不得任意泄漏给第三人。用意包括无罪推定原则,避免证据被湮灭
或是共犯逃亡、串证,以及,为了保障被告受公平审判的权利,可以避免社会舆论影响法
官与国民法官的心证。
应该遵守“侦查不公开”义务的人有哪些?司法院指出,依《刑诉法》第245条第5项,在
侦查程序当中,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均包括在内。例如:检察官、检察事务官、司法警察
官、司法警察、辩护人、告诉代理人等,而被告、证人、媒体,并不包括在内。
1.2万追踪的粉专“逻辑思考x有一说一”对此发文质疑“致司法院:我没听过‘侦察不公
开’,我只听过马检说‘我经营了七年的检调线’,真的很好意思谈这主题耶?”另一粉
专“触极者”也做图讽刺司法院选择性忽视:“你在聊你自己吗?”
民众党台北市议员林珍羽留言直呼“难道…小编是唯一清流?”白营北市中正万华议员参
选人吴怡萱表示“我们只听过‘侦查大公开’,不只听过,还亲身经历过”。网友痛批“
有种先把绿媒党媒们法办啊”、“愿意跳出来当反例也是有心”、“请问一下,现在是应
该先办司法院?还是先办周刊啊?你搞得我好乱啊”、“骂你们唾面自干,你们还真的唾
面自干”、“镜检和马检怎么说?”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312004199-260407?chdtv
https://i.imgur.com/V3GejTR.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