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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l 2026-03-10 12:39:18媒体来源:壹苹新闻网
记者署名:鲜明
完整新闻标题:硕士代理教师偷拍女童如厕 一审重判4年2月!上诉变6月原因曝
完整新闻内文:
2026/03/08 00:01 记者 鲜明 综合报导
台中市某国小1名林姓代理男教师,被控潜入学校性别友善厕所,从厕间隔板下方以手机
企图偷拍女学童上厕所,被女学童发现通报校方报警查获。林男辩称如厕时印章掉落地板
,以手机去捡印章才被误会;法官不采信,一审依违反本人意愿使儿童被拍摄性影像未遂
罪,将他重判4年2月徒刑。不过,二审认为林男并未使用强暴、胁迫等手段,撤销原判改
判他6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拥有硕士学历并育有2名子女的林姓男子,2023年9月担任台中市某国小代理教
师,同年 9月11日下午2时10分许,进入该校男女共用之性别友善厕所的第2间厕间;1名
11岁的女学童随后进入第3间厕间如厕,林男竟从厕间隔板下方约4公分的缝隙,将手机镜
头伸至第3间厕间,意图拍摄被害女学童上厕所。
被害女童发现手机镜头吓了一跳,连忙穿上裤子大喊在外面等她的女同学,林男随即从厕
所后门离开。2名女学童立即通报导师,经学务处调阅监视器画面,向警方报案查获林男
。
台中地院审理时,林男辩称当时正在上大号,随身带的印章不小心掉到地上没有捡起来,
后来用手机往左后方捡印章,才会被误认偷拍。不过,被害女童证称当时没有闻到大号的
味道,也未听到隔壁厕间有大小便或东西掉落的声音。
法官不采信林男说词,一审认定林男触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6条第3项的
要件“以强暴、胁迫、药剂、诈术、催眠术或其他违反本人意愿之方法”,遂依以违反本
人意愿之方法使儿童被拍摄性影像未遂罪,将他重判4年2月徒刑。林男提起上诉后坦承犯
行,与被害女童达成和解并给付完毕,以争取轻判。
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该条例第36条第3项之加重要件,必须具有压抑或妨害儿少意思自
由之意,但林男并未施以强暴、胁迫等手段,而以偷拍方式对不知情之儿少拍摄性影像,
客观上并无压抑或妨害儿少意思的作用,不该构成该罪,因此撤销原判决,改依拍摄儿童
性影像未遂罪将他判刑6月。该罪不得易科罚金,但仍可上诉最高法院。
完整新闻连结:
https://news.nextapple.com/local/20260308/1252F444B521D7644169D0904A47D69A
备注:
不知道有没有查扣电脑, 这种偷拍的应该都一堆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