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
2026-02-14 03:26:11各位晚安,我是钱律师。割颈案二审判郭姓少年12年徒刑,衡量其犯后的态度,确有过轻
的疑虑。刑法第63条仅规定少年不得判处死刑及无期徒刑。也就是说,有期徒刑最高的量
刑上限15年(参见刑法第33条第3款)依法仍可能适用于未成年人。本件既属重大社会案件
,且二审的量刑是否妥适,在社会上已引起广泛讨论,第三审也就是最高法院实在应该开
庭审理本件的上诉(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89条第1项规定),而非率尔驳回检察官的上诉。建
议最高法院将来在类此的社会重大案件,应开庭审理,以资慎重,并昭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