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屏东男拐少女离家!她想回家“被硬扛上楼

楼主: jiangjiang33 (yo man)   2026-02-13 16:11:51
1.媒体来源:
ettoday
2.记者署名:
记者陈昆福/屏东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屏东男拐少女离家!她想回家“被硬扛上楼” 判刑1年3月
4.完整新闻内文:
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洪姓男子在网络认识一名未满16岁女子,诱骗出家同居,并禁止该
女与网友见面,屏东地方法依和诱未满16岁之人罪,处有期徒刑1年2月。又成年人故意对
少年犯剥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7月。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3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洪姓男子透过交友软件Litmatch结识一名未满16岁少女,于2014年6月10日
晚上,在饭店等她后骑机车载她离家出走。
而后载往桃园市租屋处同居,少女与他同居数日后,于同月18日晚间有意离去,讵洪男竟
基于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剥夺行动自由之犯意,于同日晚间,强行将已下楼走至马路上正
欲离去少女,从1楼骑楼抱回其楼上上开租屋处内,历时约4分钟,使少女无从自租屋处离
去,直至洪男入睡,少女方可自由行动而趁机离去,以此非法方式剥夺少女的行动自由。
后警方于同年6月20日上午在两人租屋处前寻获少女,始悉上情。
法院判决指出,洪男明知少女的母亲对少女享有亲权,却未事先取得其母的同意,擅自使
少女脱离母亲监督,且妨碍期间长约10天余,造成其母对少女亲权行使之障碍,影响亲子
间之和谐圆满;且在少女欲离去时,以强抱之方式剥夺少女行动自由行为,时间约为9至
14分钟,行为均殊不足取,实应予非难,考量时间均非长,责任上限应为轻度刑区间,且
未与她们母女赔偿和解,考量其犯后态度尚可,可略微酌减其刑,但剥夺他人行动自由部
分犯后态度不佳,无从据此减轻其刑。合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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