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Paravion (ElonMusk)
2026-02-05 19:44:26中华民国国籍法规定:中华民国国民具有其他国籍者不得参选公职。
同时其他法律又规定:大陆人是中华民国人民,不是外国人。
现在问题就是:
1. 大陆人是不是“其他国籍”
2. 你说你现在不是大陆人 那你放弃“国籍”的文件在哪里
1 本来很简单,就是中华民国大陆地区人民依法设籍自由地区后,取得国民权利。
照这逻辑推,就没有 2 的问题了,因为李贞秀从头到尾没换过国籍。
如果民进党硬要推翻 1 说出生时领过 PRC 国籍文件的人是外国籍,
又强硬要求按照现状大概率生不出来的 2,那就是政治迫害,好听点叫宪政危机。
内政部最好赶快上诉到宪法法庭,看大法官怎么说。
我们等著看好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