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大型新建物须设光电8月上路 内政部2月起办说明会
记者高华谦
大型新建物强制设置屋顶光电新制预计8月上路,内政部2月起将举办北中南系列说明活动
,初步规划首场北部场拟于2月11日举行,期盼促进各界了解与支持。
内政部与经济部去年12月会衔公告“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标准”,规范新建、增
建等建物的建筑面积若达1000平方公尺(约300坪)以上;或建物改建时变更屋顶面积达
1000平方公尺以上,应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另排除宗教殡葬类、危险物品类、经认定
不宜设置、受光条件不足等4类建筑,预计今年8月起实施。
内政部表示,为提升建筑能源自主与韧性,将与经济部共同举办“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
北中南系列推广说明活动。
内政部说,首场北部场将于2月在大坪林联合开发大楼15楼国际会议厅举办,邀各公有建
筑、产业园区及科学园区等部会主管机关,地方政府以及建筑、营建、不动产及都市更新
等相关公会与协会团体,说明“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标准”新制政策推动方向、
原则与作法,以促进各界了解与支持。
针对建物设置太阳光电设备的安全性。内政部说明,相关结构安全、施工及维护,在经济
部主管的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再生能源发电设备设置管理办法中已有规范。
内政部表示,“设置再生能源设施免请领杂项执照标准”也规定,太阳光电发电设备于建
筑物设置前应由依法登记开业或执业的建筑师、土木技师或结构技师出具太阳光电发电系
统免请领杂项执照签证表,且竣工后,要检附专业技师出具的太阳光电发电系统结构安全
证明书、工程完竣证明书。
内政部说,“建筑物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标准”也已明定,发电设备模组耐风荷重规格
为5400帕斯卡以上,以承受至少17级强风。此外,因考量发电效益及政策推动顺序,依经
济部意见,此标准原则上未包含立面太阳光电设备。(编辑:林克伦)1150201
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602010124.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