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要管“不在籍”了
我先问最核心的问题
理论上
户籍地就应该是居住地
我看德国对此十分严谨
你实际长期居住在哪里
就投哪里的选票
这样不是更合理吗?
政府该改革和推广的
反而是应该是这个吧
让你可以在实际居住的地方设户籍
你实际住在哪里?
就在你住的地方投票
这样不是更好吗?
选罢法都规定
要迁入户籍四个月才有县市长投票权
不也是这样想吗
住在哪里
就投哪里的票
更直觉也更正当
政府可以推动
严格规定租房子的人
有依法迁入户籍的权利
房东不得拒绝
然后配套给配合的房东减税
这样不也可以吗?
更实际、更符合现状
也更符合民主治理的原则
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