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劳委会主委陈菊昨日在贵刊发表“华磐因主动撤销告诉”一文,将华磐违背“不秋后算
帐”的承诺作为指责重点,并间接为劳政部门的失职以“人力不足”脱罪。但我们要指出
,高捷泰劳面对的主要压迫,结构性根源正是外劳政策中“不得自由转换雇主”与不当的
“仲介制度”,让华磐公司得以对一群动弹不得的外劳奴役控管,也逼得外劳不得不以肉
身抗暴!
如果,外劳仲介得以落实“国对国直接聘雇”,仲介管理的费用与内容就相对可以纳入有
效监督;如果,外劳遇到不肖雇主,可以辞职、转换雇主,高捷泰劳也不必忍受工资被苛
扣、薪水用代币、护照被强押等违反人权的劳雇关系;如果,外劳可以自组工会,一千七
百多名高捷泰劳就有一个正常的劳资协商管道,甚至可以依法使用罢工权进行谈判而不必
放火、丢石块...。但陈菊说:“根本问题在于社会对外劳冷漠,导致政府对外劳劳动
条件检查的投资不足”,一个结构性压迫政策,变成技术性的人员调派不足。想当然尔,
地方劳工局对泰劳申诉信函置之不理、或中央劳委会对高捷外劳申请案的放水,因此都是
情有可原的了,人力不足嘛!
去年九月五日陈菊以“负起政治责任”、“善后已告一个段落”为由,含泪请辞劳委会主
委,并表示,泰劳事件对她的打击直比美丽岛事件。至今,全力冲刺参选高雄市长的陈菊
女士,若对高捷案的认识还停留在“台湾国家形象蒙羞”的抽象字眼上打转,就是完全规
避了泰劳抗暴所暴露的政策缺失,一如她对华磐的批判:“无非是想模糊焦点,借此逃避
责任而已”。
我以为,陈前主委若真还关心外劳人权问题,就应该公开检讨、反省自己任内的不当外劳
政策,如“不得转换雇”、“不得筹组工会”、“私人仲介制度”、“居留年限”等,促
使高雄地检调署重新侦办高捷案,不以单一事件、而从整体结构面来了解,泰劳是在什么
样的制度性压迫下,不得不行使“抗暴权”以求自保,整个台湾社会也才有机会严肃面对
泰劳抗暴的原凶。
事实上,陈菊在劳委会主委任内五年多,大有机会将外劳政策朝“人权化”修改,但很遗
憾的是,她只将冻结、或解冻外劳输入当作台湾外交谈判的筹码,并在任内通过“外劳工
资内含食宿费”,全面压低外劳整体劳动条件、默许中国信托垄断及强迫印尼劳工借贷仲
介费、拒绝以“家事服务法”保障13万家庭类外佣及看护工、大幅限缩外劳转换雇主的条
件…….种种外劳恶法,都是陈菊主委任内违反人权之举。这是“含泪请辞”也无法抹去
的政治责任。
“血汗工厂”的奴工制度,不在十九世纪,而在当下台湾。
台湾国际劳工协会秘书长/泰劳抗暴法律后援会成员 顾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