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yearth (sysearth)
2026-01-29 12:48:47请问一下
台湾的法官是从哪里学到的理论??
梁育志性侵勒杀马来西亚籍女大生逃死
法院也指出:本案并非事前预谋、有计画性的杀人,梁男是在犯案过程中导致生命危险
,虽严重轻视生命,但若与计画性杀人或多重杀人案件相比,其非难程度仍稍有差距。
此外,本案为梁男单独犯案,并无共犯分担责任,整体犯罪情状经客观比较后,尚难评价
为必须剥夺生命的“情节最重大之罪”。
法官逻辑:犯人不是预谋杀人的啦 只是强制性交中杀死被害人
这种犯行不是情节最重大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