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土方可回填农地?国土署坦承惹议将修正

楼主: stormsnow (翻滚吧!宅宅!)   2026-01-27 11:27:01
1.媒体来源:上下游新闻
2.记者署名:林吉洋
3.完整新闻标题:
土方可回填农地?国土署坦承惹议将修正,环团吁订专法,建立土方银行统一管理
4.完整新闻内文:
内政部国土署日前宣告,将“农地回填改良”列为“营建剩余土石方”去化管道之一,遭外
界抨击“法制开倒车”,将造成农地浩劫。国土署今坦承,早先的简报内容造成误解将修正
。环团指出,目前营建剩余土石方管理缺乏专法,地方认定标准不一且罚则过轻,应彻底法
制化,并建立公有土资场,统一管理分类及流向,才能解决长年沉疴。
国土署:简报内容造成误解将修正,农业部:不会修改农发条例
监督施政联盟、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看守台湾协会、苗栗县环境保护协会等民间环保团体
于今(26 )日召开记者会,谴责内政部无视《农发条例施行细则 2-1 条》(以下简称《农
发条例》),将“农地改良”作为去化营建剩余土石方的管道,在舆论反弹后,又向外表示
“从未宣布”营建剩余土石方可进入农地,不但导致法制倒退,更是“大玩文字游戏”。
国土署营建管理组科长曾胜锋在记者会上坦承,日前简报内容造成误解,他表示,农发条例
的确规范营建剩余土石方不得进入农地,内政部会再针对引发争议的简报进行修正,并非意
图放宽农地填土标准。
农业部农村发展与水土保持署农村规划组组长蔡秀婉则表示,《农发条例》早在 2021 年已
修法规定(注1),农地不能回填营建废弃物和营建剩余土石方,“我们也都一直按照这样
的规定来执行,”即使目前土方去化面临压力,“绝对不会放宽农地可回填这些物质。”目
前也不打算修法《农发条例》。
她也提到,农地改良必须是土地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目的是改善土壤环境,且要有合法土方
来源,县市政府受理后,都要查验是否有重金属等有害物质才会放行。
现有“农地改良”审核徒具形式,弃土产业长驱直入
尽管内政部与农业部均宣示,不会修正《农发条例》,亦不会放行营建剩余土石方进入农地
,看似杜绝了营建剩余土石方“直接进入”农地的管道,然而,现行《农发条例》所规范的
“农地改良”步骤在实务运作上却充满“灰色地带”。
根据《农发条例》,农民为农耕目的须混合外来土壤、以利耕作,得向收容处理场所(土资
场)取得筛选分类后土壤,并依地方政府自治规定,检具合法土方来源证明等文件办理。
亦即,若经过合格土资场“开立证明”的干净土方(证明不是营建剩余土石方),可以进入
农地。然而,根据《天下》杂志报导,过往弃土绝大多数经由土资场开“假证明”后就直送
农地,存在极大造假的空间。
此外,各地方政府管理方式不一,也让弃土透过“农地改良”名义进入农地,例如桃园市政
府除来源证明外,也要求个人签具“切结书”,证明是干净土方,即可放行做为农地改良之
用,然而除填土行为人自行保证,管理形同虚设。
不动产公会:营建剩余土石方也有好土,农发条例2-1应修法放宽
针对土方之乱,台湾省不动产开发公会联合会理事长也是身兼新竹市议员的吴国宝,曾接受
采访表示,对国土署宣布“农地改良”作为土方去化场所的政策方向表达感谢。如今国土署
改口否认,吴国宝认为,国土署一开始立场是对的,但是因农业部有意见,整个政策又改口
退回去。
吴国宝表示,工地地基挖出来的土跟砂石,其实都是干净土方,只有砖跟瓦不应回填农地,
但是因为《农发条例》“2-1”限制,导致全部不能填埋。他认为“2-1”的不合理之处在于
,如果沿海低漥地经常淹水,确实需要改良才能种植,又或者养殖鱼塭要改回农地种植,势
必要填土,鱼塭原本土质就是砂石跟土,因法规而不让填埋砂土,并不合理。
吴国宝建议,国土署方向是正确的,农业部应该修改规定,让好的营建剩余土石方可以用于
农地改良。他也强调目前建案已经停工,建商都愿意配合“全流向管制”、也愿意配合装设
GPS,但因为台北港、台中港回填还需行政程序,缓不济急,希望国土署发文给县市政府,
提供暂置区域让建案得以复工,等到以后有最终场所,再来处理土方问题。
环团:现况轻罚、各地自行其是
针对官方与业者说法,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研究员林政翰指出,现行制度虽不允许营建剩余
土石方进入农地,但“未申请、违法回填”的事实却真实存在。
他举例,在彰化东彰北路的农田,挖开整平的表土后,底下埋藏的竟是大量砖头、磁砖、混
凝土块(B5类),甚至混杂钢筋与塑胶。表面覆土、再种上几株植物,假装要农用,不仅导
致土壤劣化、无法种植,还可能让重金属等物质污染地下水,最后进到餐桌。
林政翰表示,会造成违法的大量乱象,症结点在于罚则太轻,仅新台币 6 万元,且未命令
恢复原状;如果不强力监督,也不会连续开罚,等同鼓励业者违法、赚取暴利。
环团:应订定专法,全国统一标准
林政翰表示,在欠缺专法、各地仅以自治条例规范的情况下,不肖业者就会往自治条例较为
松散的地方违法倾倒到农地。目前国土署推行的 GPS 结合电子联单的管理,环团皆表示赞
成,面对土方去化压力,国土署已经迈出很重要的一步,但也绝对不可以后退。
苗栗县环境保护协会理事长陈祺忠表示,在执行面遇到的最大问题是,“怎么确认土石方业
者分类确实?”他在地方参与环评,经常遇到黑道威胁,既没有严格执行和有效遏止乱象的
法源,一般民众和地方承办人员难以招架,中央有必要推动专法,“只有你们有权力对不肖
业者开刀。”
环团:政府应推动“农用土方银行”,成为好的公有资源
看守台湾协会秘书长谢和霖表示,长期来看,营建剩余土石方以专法管理至为重要,全国用
统一标准,避免各地方自治条例标准不一。
他也建议,政府推动成立“农用土方银行”,当农民有填土需求时,可直接向政府申请,由
政府免费提供经检测合格、适合耕作的干净土壤,并由政府统一运送至农地;其土壤来源,
可能是河川疏濬的土壤,或是绿地开发剩下的干净土壤,这些土方经政府筛分储存后,成为
银行的“存款”,提供农民使用。
土砂砾石国有化倡议者郑元毓表示,土石方可逐渐迈向公有化,应将国家的砂石视为公有资
源,并建立公有土资场,统一管理分类及流向,可协助遏止市场喊价、哄抬房价的问题,在
源头起到总量管制的作用。
国土署:《废清法》修正草案将送立院,未松口是否制订专法
面对推动专法的呼吁,曾胜锋仅提到 2025 年 5 月已预告《废弃物清理法》(下称“《废
清法》”)修正草案,目前还在审核,往后会依循《废清法》授权订定管理办法,并尽快与
环境部合作,把草案推到立法院,从土方处理方案提升到管理办法的位阶,预计下个会期会
讨论。不过,环团认为,专法能够更全面的管理土方问题,但曾胜锋仍未松口是否制定专法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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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3NGB56f
6.备注:
农地改良的申请人应该是"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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