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提,本鲁刚喝完大杯冰美式,突然灵光一闪。 现在政府整天在那边喊居住正义,但
不管是盖社宅还是发补贴,感觉都没打到痛点。
既然以前有“耕者有其田”,那现在搞个“租者有其屋”可行吗?
简单来说就是:
只要你租满 20 年,这间房子的产权就自动归房客所有。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房客超有向心力:以前租房像住旅馆,现在租房像在养小孩。漏水自己修,墙壁自己刷
,房东再也不用担心房客把家具搞烂。
稳定社会结构:大家都不敢随便离职,不然断租三个月,前面 19 年的进度条直接归零
,劳动力变超稳定。
房价崩盘(物理):房东为了不让房子被“没收”,会赶在第 19 年的时候把房客赶走
。但政府只要规定“不得拒绝续租”,房东就会集体崩溃喷出,大家就有便宜房子买了。
有没有“租者有其屋”一旦实施,台湾直接变世界第一强国的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