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少女控他脱裤想性侵!频传生活照还视讯 

楼主: DsLove710 (DoraApen)   2026-01-23 15:55:57
少女控他脱裤想性侵!频传生活照还视讯 法院判衰男无罪还清白
ETTODAY
记者许权毅/台中报导
台中一名男子结识妹妹的同学A女后,遭A女指控性侵未遂。但法院发现,A女事发后2个月
后,仍主动传送生活照、短影音给男子,甚至双方还常常视讯通话,显然与遭性侵被害人
反应不同,最终因证据不足判男子1无罪。
检方起诉指出,男子跟妹妹的同学A女(未满14岁)结识后,某日要求A女到自己家里,并
把A女强压在床上,想脱掉A女的内裤进行强制性交,好险A女强拉反抗,最终才没得逞。
男子到案后否认犯行,并没有A女所称的事情,A女所说的时间点,根本没做类似行为,男
子辩护律师也说,本案仅有A女单一指述,无其他证据可以补强犯罪事实,况且双方在案
发时间点后,仍有非常多通联纪录,直到隔了5个月后,才开始减少,A女所说实属可疑。
A女则说,事发当天因为手机被男子拿走,男子要自己去家中拿取,到对他房间后,发现
他在看动漫《咒术回战》,结果突然被脱去外套、裤子,只剩下内裤,不断反抗,最后挣
脱后,拿走手机跟穿衣,朝对方比了中指后离去。
A女妈妈证称,原本人在外县市,看到女儿半夜定位不在家中,又联系不上,赶夜车返回
家中,发现女儿在家中,但情绪非常不好,告诉自己差点遭侵犯,还给女儿吃了避孕药,
未验伤。
法院认为,A女指称遭侵犯时间点在2024年7月,却到同年9月仍有跟男子联系,与一般性
侵害被害人会畏惧加害人,避免联系之常情不符,指述是否可信,即有疑义。法院认为,
A女母亲虽有听闻女儿哭泣、恐惧,然而未必是遭受侵犯,亦可能是其他因素导致情绪不
稳,加上证词均是听闻女儿所述,不足补强证据。
再观诸男子与A女于事发后,确实仍有频繁语音、视讯通话,每次通话从10几分钟到数十
分钟都有,A女也会主动传送日常生活照、网络短影音给男子,也会闲聊生活琐事,综合
考量后,认定本案与遭性侵害被害人常情不符,无其他证据补强真实性,判决男子无罪。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60123/3106387.htm
男森真的要好好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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