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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kann (欧洲)
2026-01-22 07:58:031.媒体来源:自由
2.记者署名:记者蔡彰盛/新竹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悲歌!新北老妇遭女儿盗卖房产 给儿167万后被弃养
4.完整新闻内文:
养儿“妨”老!高龄86岁新北市陈姓老妇先是被女儿盗卖林口的房产,儿子说要接她到新
竹安养晚年,她汇出仅剩的167万元后,竟遭儿子弃养还赶出租屋处,愤而向新竹地院提
告要孽子还钱,法官如数判准。
陈妇说,因儿子承诺要照顾她,她才在112年11月将仅剩存款167万元汇给儿子,事后儿子
却将她安置在租屋处独自生活,房租及生活费还是她自行以每月退休俸支付,儿子仅系约
每周1至2次前往探望、极少次数偕同散步及陪同就医而已。
113年4月3日大地震时,儿子对她不闻不问,她一人在租屋处惊吓大哭、四处求救。儿子
更趁她在113年4月下旬返回台北处理事务之际,擅将房屋退租,并限她在113年6月前清空
屋内物品,还要跟她拿处理费,因而使她流离失所、无处可去。最后陈妇住进三峡的安养
院,愤而提告要求孽子返还167万。
陈妇弟弟作证说,先前外甥女告诉母亲跟她住,说会好好照顾妈妈,结果竟把姐姐在林口
的房子偷偷卖掉,把钱全部偷走,姐姐难过之际,当儿子说要跟她住的时候,姐姐很高兴
,要他帮忙汇167万元给外甥,因此法官认定陈妇主张与儿子约定共同居住、照顾她,作
为赠与金钱之负担一事,应非虚构,得以采信。
法官认为,陈妇主张赠与金钱给儿子时,约定附有应同住照顾她的负担,儿子受赠拿到钱
后,却未履行负担,且未善尽扶养义务。因此陈妇决定撤销赠与要求返回款项为有理由,
应予准许。最后判陈男应返还167万元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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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注:
小孩都不靠谱一个卖老母房子一个拿钱就跑,有点惨
难怪很多长辈要死死握着手上的钱到最后一刻,就是怕钱给了人就跑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