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黄国昌“不小心”带走国防密件30秒挨告《

楼主: turbomons (Τ/taʊ/)   2026-01-21 15:22:31
先说结论
黄国昌有行政疏失并无违法犯罪
行政上违反了立法院机密会议的议事规定
可提报惩戒案透过立法院纪律委员会审议
至于北检就违反国安法与刑法来侦办的部分
则完全是用八辈子都打不著
国家安全法 第 2 条
二、泄漏、交付或传递关于公务上应秘密之文书、图画、影像、消息、物品或电磁纪录。
刑法 第 107 条
一、泄漏或交付关于中华民国国防应秘密之文书、图画、消息或物品者,处一年以上七年
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法条所需犯罪构成要件
1.在主观意图上北检需要事实证据来证明黄国昌是早有预谋故意为敌对势力服务之恶意,
这通常要有通联记录佐证
2.在客观行为上北检需要事实证据证明黄国昌在这30秒内将文件内容泄漏、交付或传递外
流,已达成泄漏机密之事实,这部分北检可以调取立法院监控佐证,不过北检自己也要小
心触犯国防机密外泄,毕竟侦查大公开一直是常态
此外这并非民进党立法委员所说的携出一秒即有罪,除非在场绿委能做出进一步的有效证
词,并提供事实证据
事实上
黄国昌是在极短时间内,即30秒内便自行返还文件,足证其无主观故意,期间更无对外传
播之可能
甚至若提报惩戒,照惯例也是以无心之过带过,最多由韩院长给予口头警告下次注意,至
此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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