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zinkisa (mazinkisa)
2026-01-21 05:55:43婚姻不是友情,不是恋爱,
不是社交关系,而是:
国家创设与登记的身分制度
排他性亲密关系的法律形式
具备对外可对抗性与对内义务结构
因此只要婚姻存在为法律制度,
就必然包含:
排他性
忠诚义务
共同生活义务
否则它就是笑话,
现在有国家任职法官在否认这层关系
尤其当你问结婚的婚姻关存在道德天然和法律上保护的配偶权吗?
若法律上法官都用法律规定否认,
那干嘛结婚和要求配偶要专一配偶,
先进法官见解配偶等于可以多重混合配偶存在,
甚至不存在婚姻关系也都具被配偶性质,
法官那样等于在否认一夫一妻和婚姻关系,
不是吗?
这很政治正确!
法律是最廉价最低的道德标准,
连这都可以被国家认定与否与,
那怎么有人敢结婚,
结一个付出忠诚却换来国家法律告诉你,
不是这样可以不可以要求配偶忠诚,
那其他关系还有什么保证,
更何况结婚还是人生最大人际关系的社会公认契约,
法官这是在公然否认契约精神,
是在跟是人说契约关系不需要法律保护和国家介入
这种政治正确好先进啊!
还好这种荒谬的法官活在在这朝代唉!
要不然....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中时
: 2.记者署名:
: 简铭柱
: 3.完整新闻标题:
: 震撼判决!“配偶权”不存在 人夫抓奸求偿百万全泡汤
: 4.完整新闻内文:
: 台南一名人夫阿强(化名)发现妻子阿芳(化名)在婚姻期间与男性友人阿勇(化名)亲
: 密出游、互称“老公老婆”,甚至疑似有性行为,愤而提告求偿100万元。然而法官却在
: 判决书中明确宣示:“配偶权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直接驳回阿强全部请求。可上诉。
: 阿强主张,他与妻子阿芳原为夫妻关系,两人于114年5月调解离婚。但在婚姻关系最后阶
: 段,阿强发现阿芳行为异常,多次抓获她与一名男性友阿勇人有亲密互动。
: 阿强提出的证据,包括:阿芳与阿勇共同前往汽车旅馆;两人在通讯中互称“老公、老婆
: ”;多次相约出游,对话内容提及亲密行为;阿芳说谎掩饰行踪等相关证据。阿强认为这
: 些行为已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破坏婚姻圆满,要求两人连带赔偿100万元精神慰抚
: 金。
: 令人震惊的是,承审法官在长达数千字的判决理由中,不仅驳回阿强请求,更对“配偶权
: ”概念展开全面批判。法官直言:“现行民法根本没有所谓的配偶权规定!”。法官指出
: ,实务上常引用的“配偶权”概念,其实是最高法院早年判例创设出来的,缺乏明确法律
: 依据。这种将夫妻忠诚义务转化为“权利”的想法,隐含着将配偶“物化”的封建思想。
: “婚姻关系中的圆满、幸福、忠诚,都是主观感受,怎么能用金钱来衡量?”法官强调,
: 用慰抚金来处理婚姻问题,简直是把人格尊严放在秤上买卖。
: 更引发议论的是,法官在判决书中深入探讨性自主权与婚姻的关系:“在性自主权受宪法
: 保障的今天,还用‘配偶权’来主张对另一半性行为的排他控制,根本是封建时代的思想
: 遗毒。”
: 法官甚至直言,国家用法律介入夫妻间的忠诚问题,最后只能用金钱赔偿来收场,这种做
: 法“无助婚姻修复,反而加速破裂”,等于变相鼓励大家用钱解决感情问题。因此驳回阿
: 强的请求。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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