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PTT发文“陈菊走了?”遭送办蓝委忧寒蝉效

楼主: hamasakiayu (ayumi)   2026-01-20 19:24:28
※ 引述 《yyyyyuuuuu》 之铭言:
: 王鸿薇等人提出的修正条文,将原本仅规定“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的条文,
: 明确界定其范围为“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国家安全及国防、选举及罢免、社会经济、民生
: 、医疗、金融、灾害等事项之公共秩序或社会安宁者”。同时增订“以善意发表言论,依
: 行为人之能力经相当查证者,不罚”的但书条款。
如果只是这样
那还是没用
因为警察还是可以自己认定哪些事情
哪些言论关乎这些事项
重点应该有更具体的标准
我在板上说过不止一次了
就连中国都有明定具体的标准
要有多少的点阅次数,要被转发几次以上
警察才会侦办
如果根本没人看,根本没人转发,影响范围很少
凭什么说公众2字?
当具体标准出现
你警察有种在没有符合标准的状况之下找人麻烦
那人家就有资格可以提告滥权违法互相伤害
否则现在只有允许警察用这条法律伤害人民
而人民没有任何的反制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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