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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niea (Steve)
2026-01-18 09:06:05台南变态男潜入大学女厕偷拍!刚被判刑“又拍一次”下场惨
ETTODAY
2026年01月18日 00:48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台南市一名21岁王姓男子,2025年3月潜入某大学女厕偷拍女大生如厕画面遭判刑,事隔仅3
个月又重返同校故技重施,再度被查获。台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其短时间内再犯,恶性
不轻,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但为避免再犯,裁定
不得缓刑,全案仍可上诉。
首次偷拍失风 判刑后未收敛
根据判决书内容,王男2025年3月11日下午2时许,潜入该大学一处女厕躲藏,持手机偷拍隔
壁隔间女大生如厕画面,因发出声响遭女大生发现,随即通报校方并报警。警方到场后将王
男逮捕送办,台南地院于去年9月依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罪判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
再度潜入女厕 3个月后又犯
未料王男并未记取教训,仅相隔3个月,便2025年6月22日下午2时许,再次前往同所大学,
这回躲进学生活动中心3楼女厕,并从隔间下方空隙伸出手机,企图偷拍女大生如厕画面。
女大生察觉异状后受到惊吓逃离并报警,王男虽未得逞,仍遭警方循线查获。
法院认定未遂犯 不准缓刑
法院审理认为,王男已着手实施无故摄录他人性影像行为,但因未发现实际拍摄影像,属未
遂犯。法官指出,王男为满足私欲侵害他人隐私,造成被害人心理恐惧不安,且前案甫经查
获判刑又再犯,恶性非轻,尽管坦承犯行、态度尚可,仍判处3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并裁
定不予缓刑。
未与被害人和解 量刑结果出炉
判决并指出,王男案发后虽表示已删除手机影像,扣案手机亦未发现相关画面,但至今未能
与被害女大生和解或取得原谅,被害人也明确表示无调解意愿。法院综合各项情节后,判刑
3月,如易科罚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并强调为防止再犯,不宜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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