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鬼切”遭叭竟拦人训斥!新北警:转弯

楼主: peter98 (新兵)   2026-01-02 01:08:37
1.媒体来源:
三立新闻网
2.记者署名:
社会中心/程正邦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鬼切”遭叭竟拦人训斥!新北警:转弯车不一定要让直行 分局回应了
4.完整新闻内文:
新北市中和区日前发生一起引发公愤的警民争执事件。一名许姓交通警察在未开启警示灯
及鸣笛的情况下,于路口强行左转,差点撞上直行轿车,遭到驾驶按喇叭示警后,许警竟
当街拦车并大声训斥驾驶,甚至爆出“转弯不一定要让直行”等违规谬论。中和分局获报
后迅速介入处理,认定员警违规事实明确,且言行严重失当,已祭出行政处分并将其调离
原辖区。
未鸣笛却讨“路权优先”?许警杠驾驶:我不鸣笛就不是警察吗
这起争议事件发生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根据流出的行车纪录器影片显示,当时
一名民众正驾车直行通过安平路与宜安路口,对向由许姓员警骑乘的巡逻车却突然左转,
驾驶吓得急按喇叭示警,避免发生擦撞。
不料,许警随即停车并下车质问驾驶,双方爆发激烈口角。许警宣称“转弯车让直行车是
礼让,但没有说一定”,更强调自己正在执行公务,民众理应让路,甚至反呛:“救护车
你也要叭它吗?”、“我没鸣笛就不是警察喔?”驾驶则反驳,直行车拥有路权是基本交
通规则,且员警当时并未鸣笛或闪灯,不应强行“鬼切”要人让路。
中和分局认证“违规在先” 三点声明严惩下属
针对这起警民冲突,中和分局交通组长吴伯书受访时明确表示,经过调查,许姓员警的行
为确实存在多项疏失:
1. 无优先通行权: 员警当时虽在执勤,但并未开启警示灯或鸣笛,法律地位等同一般车
辆,转弯时应绝对礼让直行车先行。
2. 法规观念偏差: 员警所谓“转弯不一定要让直行”的说法严重背离交通规则,分局对
此不予认同。
3. 惩处决定: 认定员警“违规在先、言行不当”,除由分局亲自开出交通罚单外,并给
予记过等行政处分,为防类似事件再发生,已将该员调离原工作辖区。
法规补帖:执行公务何时才有路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与相关法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必须
同时开启警示灯及鸣警笛,才享有优先路权与免受标志标线限制的权利。若仅是普通巡逻
或未依规定开启信号,仍须遵守所有一般交通规则。
网友酸爆:警察带头毁坏法规?
影片曝光后在社群平台引发热议,网友纷纷讽刺:“这法规是警察自己发明的吗?”、“
连交通规则都搞不清楚还能当交警?”、“还好有行车纪录器,不然一般人真的会被唬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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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75092
6.备注:
如果没有行车纪录器,驾驶大概就被警察整了。
警察素质真的不意外,不是说没有好警察,但是烂警察的比例应该也不算低~
今天警察要是说: 拍谢~ 刚结束任务赶着回所里吃饭饭。
这样可能就不会有人为难他惹(不po影片的话),
偏偏警察嘴硬~ 真的只是刚好~ 调你职都算是轻放你了
心得: 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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