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猥亵侵犯13岁胞妹!10天乱伦4次 他搬家

楼主: ILOVEWAVE (^_^)我爱波(>ˇ<)   2025-12-28 17:34:59
1.媒体来源:ettoday新闻
2.记者署名:郭玗洁
猥亵侵犯13岁胞妹!10天乱伦4次 他搬家接受治疗获缓刑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28/3091564.htm
基隆一名成年男子阿恒(化名)在住处房间时,放任13岁胞妹挑逗抚摸自己,导致兄妹乱伦
,在10天内发生多次性关系和亲密行为。全案经基隆地院审理,法官依他犯2个对未满14
岁之女子为性交罪、2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猥亵罪,处2年徒刑。缓刑5年,并提供240小
时义务劳务。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恒和少女萱萱(化名)是同住一起的亲兄妹,阿恒明知道萱萱年仅13岁,却在
2023年4月10日至20日期间,基于和未成年少女性交的犯意,在住处房间容任萱萱抚摸挑
逗他的下体后,2度与萱萱发生性行为;另两次在房间内,阿恒也基于对未成年猥亵犯意
,同样容任萱萱爱抚他下体,等同于对萱萱猥亵2次得逞。
全案曝光后,阿恒坦承犯行。法官审酌阿恒的犯罪情节及主观恶性等情,认为若以对未满
14岁女子为性交罪处最低刑度3年,仍过于苛刻,于是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替他减刑,
审酌阿恒未婚、家境小康,萱萱也表示愿意原谅阿恒,请求从轻量刑等情,依阿恒犯2个
犯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性交罪、2个对未满14岁之女子为猥亵罪,处2年徒刑。
另外法官指出,受刑人一旦接受监禁刑罚,即有可能贴上犯罪标签,或和狱中同侪学习犯
罪价值观和技能,出监后反而变成难以矫正之犯罪人。而阿恒没有前科纪录,且犯后已搬
离父亲和妹妹的住所,再犯可能性已大幅降低,让他接受保护管束,在社区中接受惩罚与
治疗、复原较为适当,因此给予阿恒缓刑5年,并提供240小时义务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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