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olctw (k.olc.tw)
2025-12-28 12:54:59有人托梦,梦境蛮真实的,所以提供给大家参考
内政部警政署因应北市发生重大事件,爰规划“因应重大事件网络风险讯息巡查专案”,订
于114年12月20日至115年2月22日(共65日)执行,并将办理专案评比,重点摘要如下(请
各单位立即转知同仁执行蒐报):
一、执行重点:
(一)主要巡查标的:
Meta、Instagram、X、Tiktok、Threads、YouTube、Dcard、PTT等社群平台及通讯软件。
(二)风险讯息类型:
1、模仿型讯息:涉及鼓吹或模仿近期暴力事件之“模仿宣言”类言论、贴文或影片 (含短
影音)。
2、预告型讯息:明示或暗示将实施或煽动暴力行为,具有“预告性质”之犯罪言论、贴文
或影片(含短影音)。
3、假讯息:捏造或散布不实假讯息,足以引发社会恐慌之不实言论、贴文或影片(含短影音
)。
二、通报及处置机制:
(一)案件通报:各单位蒐报或接获民众报案发现前述风险讯息后,请填写“因应重大事件
网络风险讯息巡查专案案件通报表”(如附件)后通报本队转陈刑事局取号。
(二)案件侦处:
案件蒐报后,如属重大危害案件,各单位可利用各社群平台紧急投单机制办理,如属一般案
件则循调阅资料管道侦办,相关社群平台紧急机制整理如下:
1、Meta: https://www.facebook.com/records/login
2、Google: https://requestrecords.google.com/forms/edr
(三)案件核分(警政署初步规划,正式版本俟警政署下达后转知各单位):
1、通报核分:通报经认定为主政单位者:+4 分;通报后经并案至其他单位+2分。
2、查缉核分:
(1)主政且实际际查缉犯嫌到案单位:+30 分;前述协办单位(遭并案之单位):+24 分;
如非以拘捕方式查获犯嫌者分数减半。
(2)未查获犯嫌者:如已明确认定犯嫌身分者(如犯嫌出境、遭通缉或境外人士等):主政(
含并案后主政)单位+16 分;协办单位+8 分。
(3)如无法认定犯嫌身分者(如跳板 IP、境外供应商等):主政(含并案后
主政)单位+2 分;协办单位+1 分。
(4)完全无调阅资料者(如帐号已遭删除):扣除原始通报加分。
(5)发布新闻者,依查缉情形另加50%核分。
行政院草案刚过,立法院还没审查,内政部就先动起来了; 3、假讯息:捏造或散布不实假
讯息,足以引发社会恐慌之不实言论、贴文或影片(含短影音),据说很多人对于赖清德言论
感到恐慌,期待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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