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新闻不禁让我想到废死人权团常提到的一句,
死刑要是误判怎么办?
无期要是冤狱怎么办?
仔细一想,
源头问题不是被告权益,
解法却全部都在丢到社会
去承担法官检察官的失职。
还有最近的沈庆京之类的明显社会有议论的案件,
这时废死又不出来担心冤狱了,
从头到尾这些废死只担心“特定”案件的冤狱?
这位跳了,废死有帮助到什么效果吗?
根本问题还是审判跟检察,
没有机制保障被告的证据是不是不够充足的上限吧?
证据不需要齐全就能定罪,
才是整个问题的源头吧?
不在乎这源头,一直拿末端扯人权道德?
他们根本无心为善,
都在讨论末端的善行如何做道德更高,
人家提到源头问题时闭口不言,
这不就心中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