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COCOCCC (COCOCCC)
2025-12-22 12:37:39※ 引述《Borges (波波波波)》之铭言:
: 根据蔡彩贞大法官在最新宪判1的部分同意意见书提到:
: .....纵作成判决人数不符大法官总额 2/3 法定人数要求,然仅短少 1 人,获致结论
的?
: 由或未尽相同,但不妨碍共同结论的形成。
: 大法官圣喻:只少1个人 所以OK!!!!
113 年宪判字第 8 号判决中提出的要求,
审判死刑案件时,该审级的职业法官合议庭
所有法官必须意见一致,才能判处死刑。
按照大法官的见解,排除意见不同的法官
或少一个人,应该还是能判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