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erryen (肚咕求睡)
2025-12-21 23:12:32先讲结论:
114宪判1号宣示 大法官不受法律约束,意即大法官可凌驾行政、立法、司法等
一切权力了。
114宪判文本:
大法官不受党派及政治影响,亦不受不当法律拘束,得秉持独立立场,基于程序自主权,
客观宣示宪法内涵之意。[理由第35条]
补充说明:
114宪判1号让我对法律有了更高层次的理解。从小我只知道大法官不受党派及政治影响,
现在大法官还可以自行宣示大法官不受法律拘束。
这真的是非常非常高明的宣示,已经超过我的三观涵盖范围了。
我觉得大法官不应该再叫做大法官,应该称之为大法师才对。
他们应该是直接代替神在地上创建人类文明的知识、善恶、文化、道德等一切认知与
规范。
神说,万有因祂的旨意而存在
大法官说,万有因牠的解释而存在。
啊! 最后要再补充说明一点,
除了大法官之外还有lie神
大法官再厉害,他的薪水、财产、生命安全还是在lie神的手掌之下,
所以他们最后应该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希特勒: 国家不需要多数意志,只需要一个坚强的意志
lie神: 不是表决多数赢就可以喔! 不是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