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驾驶停红灯滑手机遭罚3000元+记点 法官

楼主: tsaotsaogh (Advantage)   2025-12-20 2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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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停红灯滑手机遭罚3000元+记点 法官判决批取缔“积非成是”
记者林莞茜/综合报导
▲根据判决,该名男驾驶在停等红灯时,仅短暂低头查看手机通知,未手持操作,也未影
响行车安全下,遭开罚恐有违比例原则,因此撤销原裁罚。(图/取自photoAC)
一名男驾驶日前在红灯静止状态下查看手机,遭员警当场举发“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
”,并裁处3000元罚锾和记违规点数1点,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是在车辆完全静
止下,仅短暂低头查看手机通知,未手持操作,也未影响行车安全,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
,举发与裁决机关未能证明其行为确实“有碍驾驶安全”,且取缔程序未尽周延,因此撤
销原裁罚,并认为于实务上,此举长期存在执法偏误,恐有违比例原则,甚至引发违宪疑
虑,更有“积非成是”的状况。
根据判决,该名男驾驶在日前行经新北市新店区北新路与顺安街口时,因停等红灯时查看
手机,遭员警当场举发“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动电话”,事后经交通裁决所裁处3000元罚锾
并记违规点数1点。
男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车辆完全静止,仅短暂低头查看手机通知,未手持操作,也
未影响行车安全,经法院法官幅回顾《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之1的完整修法历
程后,直指立法者当初并非要“一律禁止”驾驶人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手机,而是聚焦于“
以手持方式”且“有碍驾驶安全”的行为,特别强调“有碍驾驶安全”并非具文,而是必
须在个案中具体认定。
因此,判决中指出,此条例在实务上长期存在执法偏误,常见只要驾驶人在道路上、未使
用手机架操作手机,即一律举发裁罚,却未区分行进中与非行进状态的危险程度,亦未就
使用目的、功能与时间长短进行调查,恐有违比例原则,甚至引发违宪疑虑,加上法院勘
验员警密录器画面后发现,并未拍到男驾驶确实“以手持方式”操作手机的画面,而员警
作证时,对于是否单手或双手、手机位置高低等关键细节亦记忆模糊,难以具体说明,也
未在取缔当下进行进一步调查,未确认其使用手机的功能与目的,也未要求当场出示手机
画面存证,导致后续举证困难。
因此判决认定,在红灯仍剩余约20秒的情况下,仅凭驾驶曾短暂查看手机,尚难认定其行
为已达“有碍驾驶安全”的程度,而举发与裁决机关未能举证证明构成要件,自应作成对
人民有利的判断,最终裁处原裁罚于法有误,应予撤销,而判决也提到,“非行进状态使
用手机的取缔”,是长期“积非成是”,亟需导正,呼吁执法机关精进取缔程序,避免仅
为执法便利而牺牲正当法律程序与人民权益。
https://www.nownews.com/news/676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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