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qaz13579 (散弹枪太散了)
2025-12-19 21:07:13宪法法庭到底是不是被立院永久瘫痪了!!!!???
宪法法庭的功能大家都知道是:
约束立法权
补救人民基本权利
解决宪政冲突
现在想问台湾宪法法庭是不是实质停摆?
1.修法提高审理门槛,造成运作困难
立法院在 2024 年底通过修正《宪诉法》,把宪法法庭的审理与违宪宣告门槛 大幅提高:
审理案件需 至少 10 名大法官出席
若要宣告违宪,需 至少 9 名大法官同意
(过去做成决议是依现有大法官人数与简单多数,标准较低)
2. 大法官缺额与提名卡关
根据宪法增修条文,宪法法庭 应有 15 位大法官。不过因为2024 年 10 月底有 7 名大法官任期届满离任,总统提名的人选屡屡未能在立法院取得同意,导致实际仅剩 8 名大法官在职。
由于新修法门槛要求 10 人,宪法法庭无法达到基本出席人数,就 无法进行实质审理与裁决。
结果是宪法法庭一年以上没有做出任何“实质案件判决”,只能处理案件受理等程序性作业,基本功能被架空了。
宪诉法修正的争议与被批评的不适之处
在于提高门槛会让宪法救济“卡死”
宪诉法修正后要求更高出席与同意门槛,本意或许是让重大宪法判决更慎重、避免轻率裁决;
但在实务上却造成:
没有人数达标 → 无法审理案件
大量人民声请释宪卡在程序上 → 人民权利受影响
如有报导指出被卡住的释宪案多达数百件,性侵案追诉期争议也无法透过宪法救济厘清。
这根本就是法律设计产生“制度性瘫痪”吧
立法院把门槛设定在“法定总额”的比例(即以 15 人为基础算门槛),而不是“现有总额”比例,在实际大法官人数不足时就会直接卡住审理。感觉这也是很多法学界人士批评的制度设计不良之处。
而且我发现宪法法庭根本“没有自救机制”欸
宪法法庭的前提是:
必须有 足够的大法官人数
人事来源 完全仰赖总统提名 + 立法院同意
法庭本身:
不能自行补人
不能降低门槛
不能要求立法院一定要同意
所以只要立院“什么都不做”,法庭就只能停在那。
新修宪诉法造成数学上的死结bug
用未来的情境来看:
大法官法定总额:15 人
现实在职:8 人(甚至未来可能更少)
新法要求:出席 10 人判决 9 人
8 (或更少)< 10 → 不就等于永远无法开庭
即便 8 人全都健康、愿意审案,法律上也不允许开始审理阿。
感觉就像是制度设计本身容许全面封杀宪法裁判权。
而且没有任何法律规定:
立院“一定要在多久内同意”
不同意要负法律责任
立法院不需要修宪、不需要宣告废止,只要“不作为”,就能让宪法审查权消失。
世界上几乎没有这种设计
多数国家通常会采取其中一种防瘫痪设计:
以“现有法官人数”计算门槛
人数不足时自动降低开庭人数
提名逾期视为同意
或由其他机关补提名
台湾的新修法是少数同时没有任何保险机制的版本,满瞎的。
如果维持“出席 10 人、违宪 9 人”这种设计,而立法院又持续不同意大法官提名,只要大法官任期到了退休,长期低于10人,那宪法法庭确实“可以被永久性瘫痪”了吧?
这根本跟蓝营还绿营执政无关阿,如果未来是蓝营当选,绿营国会多数,一样可以用相同的方式(不作为)卡死宪法法庭,让释宪案永远停摆? 现在光是一年多就有百件释宪案卡死了,实质有影响到人民权益。
那以后立院不就吃无敌星星,反正不管法条如何,反正宪法法庭已经卡死,只要三读通过就通过了,根本没有制衡力量?
若改成三院各自提名五位会不会比较好? 还是要有落日条款,立院长期不作为的话要有法律责任。
根本出现BUG了吧,有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