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高虹安涉贪二审无罪 林智群列2疑点

楼主: violetking (梦想就在前方(♂))   2025-12-17 09:42:32
要把手段和目的区分清楚,
才能区分两罪差异,
用不对手段,目的为了自己,
那可能构成职务诈取财务。
但用不对手段,但目的却用在公用,
那可能只构成伪造公文书犯罪。
主观不法意图要区分清楚,
才能看懂,胜率才可能提升。
不然败诉绿很高不好看。
※ 引述 《Alberta99170 (爱尔)》 之铭言:
:  
: 对此,律师林智群16日在脸书发文表示,高等法院的判决一出,一堆法律人包含某些司法
: 官都啧啧称奇,他个人觉得比较奇怪的有2件事,首先,“如果(助理费)是立法委员自
: 己的钱,为什么立法委员领走它,会成立伪造文书罪?”
:  
: 其次是大水库理论,林智群举例说明,假如他A了公司福委会的钱500元,然后去办活动请
: 同事吃饭,总计花费1500元,“现在法院说我花的钱(1500元)比A的钱(500元)多,所
: 以没有犯罪主观犯意?”
:  
: 另一名律师王至德认为,这件事情其实点出一个立法院公开的秘密,就是绝大多数立委都
: 会把助理费“领好领满”,大家都在玩弹性匀用;可以预期检察官一定会上诉,毕竟该判
: 决算是颠覆以往的实务见解。
:  
: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1217/3085305.htm
:  
: 律师都看不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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