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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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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高华谦台北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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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高虹安贪污改判无罪 收到申请书后依法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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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高虹安贪污改判无罪 收到申请书后依法复职
2025/12/16 12:05(12/16 12:17 更新)
(中央社记者高华谦台北16日电)新竹市长高虹安一审被依贪污罪判刑后遭依法停职,二
审今天改判贪污罪无罪。内政部说,依地方制度法规定,高虹安可向内政部申请复职,将
于收到复职申请书后依法办理。
高虹安涉嫌在立委任内诈领助理费,一审依贪污罪遭判刑7年4月,内政部依地方制度法第
78条第1项规定将她停职,且停职期间不给薪,市长职务由新竹市副市长邱臣远代理;经
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依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伪造文书罪判刑6月,得易科罚
金,可上诉。
内政部今天透过新闻稿表示,高虹安因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
案件,台湾高等法院今天撤销台北地方法院一审有罪判决,改判无罪。
内政部表示,依地方制度法规定,高虹安可向内政部申请复职,将于收到其复职申请书后
依法办理。
内政部说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条规定,县(市)长涉嫌违反图利罪以外的贪污治罪条例
之罪,经第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者,由内政部停止其职务,依前述规定停止职务者,
如经改判无罪时,于其任期届满前,得准其先行复职。(编辑:谢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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