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H8019 (KH)
2025-12-15 16:43:511.媒体来源:
风传媒
2.记者署名:
赖慧津
3.完整新闻标题:
行政院“不副署”反制财划法 黄国昌:连蒋中正都不敢用这方式没收法律
4.完整新闻内文:
《财划法》修正三读后,行政院长卓荣泰随即提出覆议,遭立法院否决,不过府院经讨论
后,拟以不副署、法律不公布处理。对此,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今(15)日举行记者会,民
众党团总召黄国昌批评,这是对民主制度最严重的践踏,即便是蒋中正担任总统时,对立
法院有再多不满,也不敢用这种方式直接没收立法院通过的法律。
黄国昌表示,距离上次心情如此沉重是11年前,当时他还是中研院研究员,参与一个连署
,告诉马政府已经跨越宪政民主红线,没想到如今民众党团必须在立法院前面,以非常沉
痛心情发表声明,希望赖清德悬崖勒马,不要当台湾民主罪人,而历史会记得这一天,民
进党接下要承担所有历史责任。
黄国昌直言,赖清德领导的行政权将架空立法权、僭越司法权,将所有权力集中于一人一
身,行政院长和总统联手以不副署、不公布方式,推翻国会依法三读通过的法律,是对民
主制度最严重的践踏,即便是蒋中正担任总统时,对立法院有再多不满,也不敢用这种方
式直接没收立法院通过的法律。
而民众党团也发表声明,首先他们认为副署制度的宪政意义不容扭曲,宪法第37条规定,
总统依法公布法律,发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院长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长及有关部会首长之
副署,我国历来大法官解释如第419号、第627号解释,都认为行政院院长的副署,是针对
总统的权力制衡,大法官黄茂荣在释字第735号解释的协同意见书更直陈,总统之职权依
上开规定,受到应有行政院院长之副署的制约,且行政院应对立法院负责,因此副署制度
绝不能作为行政院否决立法院三读通过法律的权力依据,这是扭曲宪法规范的权力滥用。
民众党团指出,依照宪法增修条文第三条的规定,行政院院长如认为立法院通过的法律窒
碍难行,可以移请立法院覆议,覆议失败,行政院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这么简单清楚的
规定,为什么会变成行政院院长可以透过“不副署”来翻盘、不认帐?如果行政院院长可
以“不副署”三读通过而且覆议失败的法律,宪法所设的“覆议”制度还有什么意义?行
政院院长干脆以后都不用覆议,直接透过不副署的方式来让国会三读通过的法律消失,行
政院还需要对立法院负责吗?行政院院长要不要干脆自己当立法者算了?
民众党团提五点要求,行政院长必须依宪法副署国会三读通过的法律;总统必须依法公布
国会三读通过的法律,另外行政部门必须依法执行国会通过的法律;以及总统或行政院长
立刻停止破坏权力分立体制,尊重国会立法权、预算审查权和人事同意权;最后他们批评
,此种毁坏民主宪政、践踏法治原则、实施专制独裁的行为,终将必须接受民意的惩罚与
历史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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