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joshua049 (qwertyuiop)
2025-12-13 18:33:30原文:
气炸了 我儿子在学校被告上性平了
前几天学校运动会,一位女同学在赛跑时跌倒了,哭得梨花带雨。儿子看了于心不忍,前去关心,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你长得这么漂亮,哭丑了多可惜。没事的啦,全班都不会怪你的。”
而后竟被反手告上性平。
理由:该名女同学“主观认定”轻拍肩膀和那句你很漂亮,哭丑了多可惜让她感到很不舒服,认为此举属于性骚扰。
什么破理由!什么烂法律!
主观认定即可立案到底是哪个白痴提出来的?害得我儿子现在在学校闹得沸沸扬扬的,这真的严重影响到了他在学校的生活。
多名同学也表示他们认为儿子此举并无不妥,儿子自己也表示他当时的想法是:他身兼班长及体育股长二职,安慰因赛跑而受伤的同学是他的职责。
有点假。
无论如何,“主观认定”这个判断条件,我觉得非常烂。也有同学提到:有些女同学甚至因为讨厌某些男同学就把他们告上性平,反正案子不成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主观认定”就能成案调查是否太超过了?就算最后认定证据不足,儿子如何证明自己的清白?他日后直到毕业身上都得带着“性骚扰”的标签?
我真的希望教育部能认真的重新审视这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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