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lycess (ulycess)
2025-12-12 08:12:26※ 引述《hrma (资深象迷)》之铭言:
: 消极不执行法律,渎职其实很难告
: 成功,
: 但其实也是有办法对付的,
: 把他改成需要 “积极行为”去对抗
: 立法院的,ex:
: (1) 把行政首长的各项公务车,冷气费
: 全砍
: (2)因为行政院都不执行,那就是
: 不做事囉? 薪水全砍, 修行政院组织
: 法:行政院政务官为无给职
: (3)其他
: 如果法律通过,行政院政务官为无
: 给职,,,还敢领薪水,
: 就是贪渎了
反过来讲
如果行政院也可以反制不去编列立法院的预算
立法院就算立法自己编列预算给自己也是违宪
因为释字391说行政院是唯一编列预算的机关
立法委员也不能领薪水,要死大家一起死
唯一解是宪法法院
然后宪法法院也被立法院冷冻
部分大法官还说要遵守立法院的法律
我已经看到魏玛共和国的影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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