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TVBS
2.记者署名:刘庭宇
3.完整新闻标题:政院明拍板《人工生殖法》纳单身女、女同婚 脱钩代理孕母
4.完整新闻内文:
行政院明(11)日院会将拍板修正《人工生殖法》,政委陈时中今(10)日说明,本次修
法脱钩代理孕母,因社会共识还未形成;另在适用人工生殖的资格除原先的不孕夫妻外,
扩大至女女同婚以及单身妇女,且“一定要用自己的子宫生育”,受术前一旦签署受术配
偶同意书,亲子关系即成立,确保人工生殖的子女拥有双亲,不需要再进一步到法院认定
。
3情形可人工生殖 陈时中:一定要用自己的子宫
陈时中今(10)日说明,这次《人工生殖法》修正主要着重在妇女生育自由,以及儿童的
最佳利益,以这两项作为最基本的精神,另外有被谈论很多的“代理孕母”部分,这一次
就先脱钩,因为有很多社会共识还没有形成,不过最重要还要看立法院整体看法。
陈时中指出,符合人工生殖的资格原先仅不孕夫妻,这次再扩大到同婚,以及单身妇女,
这三方都可以。其中不孕夫妻维持原来规定,一方要有健康的生殖细胞,第二个是要合法
登记的夫妻,第三个是有一方生殖细胞不健康,生育的子女可能有异常等情形。陈时中表
示,受术前都要接受最佳子女最佳利益的评估,45岁以上女性必须要被检查评估,没有不
适合生产或怀孕的情形,另最重要“一定要用自己的子宫来生”。
至于同婚方面,陈时中说,要是经过宪法748号解释文的登记结婚,另也是要用自己的子
宫生育;对于未婚妇女部分,应年满18岁,且也要适合人工生殖,再加上要用自己的卵子
、自己的子宫。
不须跑法院申请 “受术配偶同意书”即成立亲子关系
陈时中再指,受术前都要接受最佳子女最佳利益的评估,这次修法多增加“巩固亲子关系
”,以前生产后要去法院申请亲子认定,现在只要有“受术配偶同意书”,即成立亲子关
系,一旦有这同意书,开始植入胚胎后,就不能撤销。陈时中说,根据宪法748号解释文
,纵使同性婚姻被撤销或无效,这样的亲子关系仍然存在,确保人工生殖的子女拥有双亲
,不需要再进一步到法院认定。
陈时中:人工生殖子女有重大疾病 可查询捐赠人联络方式
另本次修法也扩大血缘知悉权,陈时中说明,以前人工生殖的子女要在结婚、收养时,才
可以去查是不是有《民法》所规定禁止结婚或禁止收养的规定,现在开始在受术前,就要
可以知悉捐赠人的国籍、血型、肤色,虽然没有办法辨别个别资料,但当人工生殖子女有
重大疾病需要移植,或重大遗传性疾病的情况下,也可以查询捐赠人的姓名及联络方式,
并得到捐赠人的同意,征询其同意揭露的讯息。
陈时中表示,人工生殖机构也应告知捐赠人上述的血缘及知悉权的规定,另也应加强人工
生殖机构管理,针对自行同意的权益,不管是对捐赠者或受术者,都应事前知悉同意,否
则就不能做,以及任何手术都要告知其风险,让其能自行同意。
媒体询问,单身与同婚的受赠者能否限定,或者是由人工生殖机关机构指定,陈时中强调
,受术者不能自己寻找捐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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