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影/小红书被禁!黄国昌怒批刘世芳双标:

楼主: louiswei1986 (CPdemon)   2025-12-10 17:23:52
1.媒体来源:
NOWnews 今日新闻
2.记者署名:
记者何哲欣/台北报导
3.完整新闻标题:
影/小红书被禁!黄国昌怒批刘世芳双标:政府不守法 根本没纳管
4.完整新闻内文:
内政部依《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对“小红书”App发布互联网停止解析或限制接
取命令。不过因小红书在台湾拥有3百万用户,政府禁令引发民众疑虑。民众党立委黄国
昌今(10)日质询内政部长刘世芳,认为《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打诈条例),政府
禁小红书,并不具适法性,依《打诈条例》要求平台法遵的前提是必须“公告纳管”,而
小红书根本不在名单内。
黄国昌表示,目前数发部公告纳管的网络广告平台业者仅有 Meta、Google、Line、
Facebook 四家。他质问刘世芳:“你根本连公告纳管都没有啊!”黄国昌批评,政府一
方面不纳管,却又要求小红书符合法遵要求,行为本身是“自己完全不守法”。
刘世芳则反驳,内政部没有不守法,是小红书不理会政府的通知。黄国昌认为,若没有公
告纳管,就无法启动《打诈条例》第29条的所有程序规定。
黄国昌进一步质疑内政部引用条文的错误性。他指出,内政部引用的是《打诈条例》第42
条,该条款适用于处理“紧急性的诈欺网站”,而非用来封锁像小红书这样的“网络广告
平台业者”。他认为,若用第42条直接封锁平台,则第 29条以下关于纳管、程序和罚款
的规定将“形同具文”,完全违背当初的立法设计。
黄国昌质问,若内政部认为小红书诈骗很严重,理应将其公告纳管。他表示,这造成“跟
人民说小红书诈骗很严重,所以我们要禁,但是又没有依照打诈条例把他纳管”的矛盾。
黄国昌质疑,内政部做此决定前,根本没有跟法务部或数发部会商。刘世芳仅回应在“行
政院的时候有开会讨论过这个部分”。黄国昌要求法务部代表答询,法务部参议表示,尊
重主管机关内政部解释。
黄国昌继续问警政署刑事局诈防中心主任张文源,张文源则反复强调,警政署是针对“接
到检举跟已经有受理报案的诈欺的网页”去做停止解析。黄国昌严厉抨击,若警政署能用
第42条直接遮蔽网络广告平台业者,那《打诈条例》第29条以下关于公告纳管、遵守程序
的规定将“形同具文,毫无意义”。
他质疑警政署“从来没有这样的权限”,并连续追问“谁告诉你可以用在网络广告平台业
者上的?”、“谁提出这个专业的看法?”。他直言,连出来力挺的赖清德总统“应该也
是没看过法条了”,要求警政署回去好好想清楚“接下来要怎么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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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nownews.com/news/6763391
6.备注:
简单说,没有依29条公告纳管,那你去要求小红书就是违法
然后现在争议的第42条目的是关诈骗网站
然后内政部曲解只要是有诈骗的网站都能关,
那这样只要PTT有人回报诈骗,也可以关了,言论大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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