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时新闻网/王千豪 袁茵
拼打诈有感 政院拟设补偿基金
今年前11个月民众因被诈骗的财损已达826亿元,反诈骗联盟协会理事长陈安迪9日直言,
受害者并不在意诈骗犯会被判什么刑,“只在乎自己被骗的钱何时能够追回来?”行政院
打击诈欺指挥中心执行祕书王琮圣说,正研议是否成立诈骗补偿基金,提供补偿予被害人
,已列为今年及明年重点工作。
国民党立委张智伦、吴宗宪、林沛祥、葛如钧昨共同举行“预算翻倍诈骗不减,检视打诈
实效与被害人权益保障”公听会,受邀参加的陈安迪指出,在司法实务上,诈骗受害者必
须在1、2年内,证明自己被骗的钱与诈团不法所得有关连,如果没有办法证明,诈团被破
获后,不法所得就会依法充公,直接纳入国库。
陈安迪呼吁,政府应以充公的钱设立诈骗受害者专属的赔偿基金,辅导被害者心灵,给予
急难救助,或协助被害者找工作等。
王琮圣给予正面回应,他说打诈中心正研议是否将一部分充公款项移拨成立诈骗补偿基金
,补偿被害人损失,或提供辅导等,因涉及跨部会讨论,列为打诈中心今年与明年度重点
工作。
司法院刑事厅法官吴元曜指出,法院或检察官在程序进行中,可以斟酌个案情形,依《刑
事诉讼法》142条第一项规定,将扣案的赃物返还被害人,但诈骗案件被害者人数众多,
难以认定扣案的犯罪所得是否属于特定的被害人,亦难厘清各被害人所应该获得的金额与
比例,所以在法院审理时,直接发还可能会有一些难度。
民众党立委林国成接受本报访问时,赞同政府对民众被骗后进行补偿机制,有总比没有好
,但被骗后可要回的补偿应是微乎其微,等打诈中心未来公布补偿基金具体内容,再来商
议。
民进党团立院党团干事长钟佳滨则认为,若要研议对犯罪进行补偿,且由国家设立,恐怕
会有2个问题。第一,怎么考量法律上的衡平性,现行《犯罪被害人权益保障法》有类似
补偿机制,但有特定条件限制,只对死者遗属、重伤者和性侵被害人提供经济补偿,尚未
有其他犯罪类型的被害人,“打诈基金”恐被外界质疑“为何诈骗受害者有补偿,其他受
害者没有?”
至于第二,钟佳滨说,因犯罪造成的损害若要由社会支付,恐怕也有很多讨论空间,例如
怎么区分被诈骗?这些问题过去都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中提过,可再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210000452-26012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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