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碰妳”却无套性侵少女 男和解取得原谅判缓刑
自由时报
〔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宜兰县林姓男子认识未满18岁的酒馆女员工小真(化名),利
用小真与男友吵架找他诉苦机会,约到旅店开房间“聊天”,强制性交无套内射,一审被
处有期徒刑1年10月,法官考量林男坦承犯行深感懊悔,并与被害人父母和解取得原谅,
并予宣告缓刑3年,让他免于牢狱之灾。
判决指出,此案被告林姓男子今年4、5月间常到宜兰县某家酒馆消费,结识14岁以上未满
18岁的小真,加入女方IG帐号,等小真下班后利用IG聊天,曾开车载她外出散心。
6月2日凌晨,林男透过IG聊天得知小真跟男友吵架,约她到旅店“聊天”,小真回讯,“
真的要睡在同一个房间这样吗”,林男则说“我又不碰妳”等语,小真不疑有他,搭上林
男的车,到罗东镇某家旅店投宿。2人进入房间,林男聊到一半睡着,不料睡醒后,违反
小真意愿、不顾女方直说“不要”,仍强脱衣物抚摸胸部及阴部,接续未戴保险套强制性
交得逞。
案发后,小真告诉家人,随即到医院验伤,林男伸出狼爪之事东窗事发,警询后被移送法
办,由检察官侦查起诉,移审宜兰地方法院。宜院合议庭审酌相关事证,认定林男犯行明
确,考量他在审理时坦承犯行深感懊悔,也与被害人父母和解,被害人父母当庭表示同意
给予缓刑。
宜兰地院合议庭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处林男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3年,
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应向检察官指定机关提供80小时义务劳务,禁止对小真实施不法
侵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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