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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vespirit (鄉民進化論)
2025-12-06 23:56:48独家》双标?批禁小红书 王鸿薇去年挺打诈专法、重罚拒落地影片曝
自由时报
记者方玮立/台北报导
内政部与刑事局打击诈骗犯罪祭出铁腕,针对长期“已读不回”、拒绝在台设立法律代表人
且资安堪虑的中国社群平台“小红书”,依“打诈四法”核心法律之一的“诈欺犯罪危害防
制条例”,实施停止解析及限制接取(封网)一年。国民党集体跳脚,党主席郑丽文痛批“
数位戒严”,立委王鸿薇昨(5)日更发文砲轰赖政府建“民主长城”,要台湾人“大翻墙
”,不过,王鸿薇去年在立法院质询,力挺打诈专法、重罚不在台设立法律代理人,影片和
议事录文字记录曝光!
翻开立法院公报纪录,去年审查打诈专法时,王鸿薇在交通委员会质询时任数位发展部部长
黄彦男、时任数发部数位产业署署长吕正华,不仅大力要求政府对境外平台“要有棍子”,
更不断追问“没设代表人怎么罚?”、“能不能限制流量?”,最后听闻可以封网时甚至嗨
喊“希望能成功”。
无视小红书“拒绝落地”违法事实 蓝营带风向扯言论自由
针对小红书遭封网,王鸿薇昨天在脸书以“赖清德民主长城,大翻墙大成宫”为题,痛批民
进党以打诈为名禁小红书,举数据指称脸书诈骗案更多却没事,质疑政府双标,“台湾终于
活成中国大陆的样子了”。
事实上,内政部早已多次说明,这次封锁的核心原因并非单纯比较“诈骗数量”,而是“法
律遵从度”。Meta(脸书)、Google、LINE等国际大厂,甚至被称为国际版抖音的TIKTOK虽
有诈骗通报,但皆已配合我国法律“在台设立法律代表人”并建立下架机制;唯独小红书对
我国政府要求改善的公文“已读不回”长达52天,且坚决不设立法律代表人,视台湾法律于
无物。
王鸿薇去年质询纪录曝光:没设代理人怎么罚?
讽刺的是,王鸿薇如今为了维护小红书而抨击政府,但早在2024年5月27日立法院交通委员
会邀请数发部报告业务概况时,她急切地希望政府对“不设代理人”的境外平台下重手。
据议事纪录,王鸿薇在质询黄彦男时,强烈要求境外平台必须配合。她当时质问:“现在是
要求他们在台湾必须要设立代表人,对不对?至少要有法遵的代表,对不对?”当得到肯定
答复后,她进一步追杀:“对于这些境外的平台,然后他们没有在台湾设代表人,或者没有
配合我们打诈相关的这些程序,要怎么罚法呢?”
当时数位产业署署长吕正华回应,打诈专法通过后,最高可罚2500万(最终三读版本提高至
1亿元),并提到经专家审议可以“限制流量或是阻挡连结”。听闻可以“阻挡连结”,王
鸿薇当时回应,“OK!我希望我们能成功”。
立法院跨党派共识力挺严厉打诈 遇中资就转弯?
事实上,目前政府执法的依据,正是去年7月在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打诈四法”(含核心的
“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法案在审查过程中,朝野各党派对于“要求大型境外网络平
台落地”均有高度共识,认为这是保障台湾民众权益的必要手段。
根据已施行的“诈欺犯罪危害防制条例”,第29条规定具规模平台须落地,凡是在台湾拥有
一定流量或使用人次的境外网络广告平台(如TikTok、Facebook、Google),必须在台湾设
置法律代表人。其目的是为了让台湾的法院与行政机关“找得到人”,无论是传送法律文件
、处理消费者争议或配合检警调阅诈骗资料。
该法第39条也明文规定,若平台拒绝设立法律代表人,或未配合移除诈骗广告,主管机关可
处 25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罚锾,并可按次处罚。第41条则明定,严重者限制接取,这是
法律赋予的最后手段。若平台经罚锾后仍不改善,数位发展部在召集专家审议会议后,可令
互联网接取服务提供者(ISP)对该平台进行流量管理或限制接取(封网)。
换言之,无论是美商、韩商或中资平台,法律标准皆一致。目前TikTok、Meta等平台均已依
法在台设置代理人并建立沟通管道,唯独小红书选择无视台湾法律,才导致今日依法执行的
结果。立委在修法时要求政府严格执法,如今政府依法行政却被指为“戒严”。
立委王鸿薇质询影片:
https://ivod.ly.gov.tw/Play/Clip/1M/153029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pei/breakingnews/5270111
去年的王鸿薇打脸今年的王鸿薇 双标到极致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