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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下标题带风向真的很厉害
这法案到底自肥了什么?帮谁除罪了?
修法前
预算固定,立法院编列助理人事费预算
人数限制8-14人
薪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立委自己决定
修法后
预算固定,立法院编列助理人事费"补助"预算
人数无限制
薪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立委自己决定
以前14个人分44万,不足的立委自己出,人数超过就变私聘助理
如果修法,不限制人数分44万,不足的立委还是自己出
只差在超过14人的话,多的人还是可以挂公费助理,不用当成私聘助理
有没有国文老师来翻译一下,这样是如何自肥?
助理费案解套除罪?
助理费贪污案,100%定罪的情形,人头助理。
你用假的人头来申请补助,难道就会没罪?
最后又回到高虹安,旧法本来就给予立法委员决定助理薪水的权利
修法也没动到这部分,法官可以心证自己决定弹性调整薪水是贪污,跟这修法有什么关系?
瞎七八的标题,所有媒体一起宣传一波。
陈玉珍就变成自肥立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