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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
2025-12-05 02:54:57各位乡民晚安,我是钱律师。昨天我有篇文章有提到时效的问题,兹补充一个最高法院裁
判供各位参考,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530号民事裁定:“末按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
偿请求权,自有侵权行为时起,逾10年不行使而消灭,此观民法第197条第1项后段规定即
明,如自侵权行为发生时起已逾10年,纵使请求权人不知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抑或赔偿
义务人因侵权行为所构成之犯罪行为未经法院判决有罪,均不影响消灭时效之进行,其请
求权仍因逾10年未行使而消灭,此与同条第1项前段所定2年短期时效系自请求权人实际知
悉损害及赔偿义务人时起算,尚有所不同。”。民法第197条第1项规定,2年的短期时效
法官不会向当事人阐明,被告必须主动提出时效抗辩,法院才会审酌,至于该条后段规定
的10年时效,由于仍然是时效,而非除斥期间,所以仍然需要被告主动提出时效抗辩,法
院才会审酌原告的请求是否罹于时效;也就是说,法院并不会职权调查原告的请求是否罹
于时效。我昨天那篇文章部分见解,应予修正。感谢乡民高手的提醒。总之,时效抗辩常
常都是诉讼上最有力量的抗辩,很多民事案件,最重要的争点往往都与时效有关,而且当
被告提出时效抗辩时,法官在审理的顺序上会优先判断时效问题,如果认定原告的请求已
罹于时效,法院就会以原告的请求权已罹于时效为由,驳回原告之诉,判决书中通常就不
会再详细探讨案件中的其他争点。所以在昨天那则新闻中,如陈男懂得提出时效抗辩,不
论原告实体上的主张有没有理由,法院基本上也只能以原告的请求已罹于时效为由,驳回
原告之诉。综上,任何民事案件的被告,建议都先仔细检视原告的各个请求权是否已罹于
时效,如原告的请求有可能罹于时效的话,务必记得在诉讼一开始的答辩状及准备程序、
言词辩论中,均要明确以书状及言词提出时效抗辩。依我十几年来律师执业的经验,时效
抗辩往往是诉讼中最有杀伤力的抗辩。
※ 引述《globalera (a balanced life)》之铭言:
: 各位乡民晚安,我是钱律师。我比较好奇的是,民事的部分,陈男有主张时效抗辩吗?民
: 法第197条第1项规定:“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损害及赔偿
: 义务人时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有侵权行为时起,逾十年者亦同。”,本件陈男如
: 在诉讼中主张原告的请求权已罹于两年的时效,法院不大可能判赔。又该条二年的时效须
: 被告主张,法院才可审酌;但是该条后段十年的时效,法院必须职权审酌,无待被告主张
: ,所以本件原告应该是在事发十年内就提出民事诉讼,不然就是法官不知道要职权审酌是
: 否已逾十年的侵权行为时效。
: ※ 引述《kent (大屌肯特)》之铭言:
: : 1.媒体来源:
: : TVBS
: : 2.记者署名:
: : 记者 林冠丞 报导
: : 3.完整新闻标题:
: : 国中妹爱上大学生屡遭侵犯 “怕被爸妈打死”忍十年提告
: : 4.完整新闻内文:
: : 彰化县一名13岁少女,2014年在网咖消费时认识一名就读大学的陈姓服务生,后续两人互
: : 加社群好友,少女也翘课和陈男约会,结果惨遭侵犯,只是少女因怕被爸妈打死,乡下观
: : 念保守,不敢向外界声张,隐忍10年后,才鼓起勇气提告,对此,陈男大声喊冤,质疑少
: : 女事隔多年后提告,证词不足采信,不过一、二审都判处陈男8年徒刑,另民事求偿部分
: : ,台中高分院判陈男得赔80万元,全案确定。
: : 爱上大学生 国中妹约会遭侵犯
: : 据判决书指出,2014年4月时,身为大学生的陈男在彰化某网咖担任柜台服务生,他在工
: : 作时认识13岁的少女,少女也对他有好感,陈男也透过社群软件邀约少女,翘掉社团课到
: : 家中约会,没想到陈男却不顾少女意愿,脱去衣物性侵得逞。
: : 事后少女身心崩溃,性情大变,朋友也描述,少女“变得不想接触人群、不想面对同学,
: : 到学校上课时,会从第1节课睡到最后1节课,中午不吃饭,下课直接回家,不主动与同学
: : 讲话”,只是少女怕说出事实后,“如果爸妈知道这件事会把她打死,而且乡下地方还是
: : 很传统,别人知道只会在背后议论妳”。
: : 怕被打死不敢讲 成年鼓起勇气提告
: : 只是随着少女成年,接触到更多面向思考,最终她决定鼓起勇气报警提告,不过陈男则指
: : 控,两人并非男女朋友关系,且否认发生性关系,若少女真的遭性侵,为何当时未报警,
: : 事隔多年后才提告,证词不足采信。
: : 不过法官认为,少女案发时尚属年幼,考量恐遭父母责难、社会眼光,选择隐忍,成年后
: : 已有勇气面对过往遭性侵一事,事隔多年后才提告未违反常理,加上身旁亲友证词与对话
: : 纪录,彰化地院一审、台中高分院二审都依对未满14岁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处陈男8年徒
: : 刑,可上诉。
: : 至于民事部分,少女对陈男求偿2百万元,台中高分院审酌陈男为满足自己一时色欲,严
: : 重侵害少女身心健全发展,考量一切情状后,赔偿80万元为适当,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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