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herex (去她的前男友)
2025-12-04 09:23:42安安如题
曾经跟一个法律系毕业还在考执照的朋友讨论死刑
讨论到两方面红耳赤 被呛没读书 法盲
反正什么鬼都是违反人权
还有问过一个当警察的朋友 重大犯罪的再犯率大概多少 他说8-9成吧 不知道他有没有唬烂我
反正看起来在台湾会犯罪的人有一次就会有第二次
如果彼此退让大家都不要死刑了
终生监禁不得假释总可以吧? 我觉得这对杀人性侵的已经很优待了
美国日本都有 法律人总不能说美国日本没人权了吧?
也可以处理想死所以去犯案拿死刑的人
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