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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el 2025-11-30 12:09:30媒体来源:中央社 CNA
记者署名:沈佩瑶
完整新闻标题:石崇良:仅中配父母依亲可加健保 纳保不公平
完整新闻内文:
2025/11/29 17:23(11/29 22:25 更新)
(中央社记者沈佩瑶台北29日电)
国民党提案修法“中配六改四”引发健保公平性讨论。卫福部长石崇良说,修法权限不在
卫福部,但涉及健保,仅中配有70岁以上父母依亲可纳健保规定,其他国籍配偶父母无此
规定,造成纳保不公平现象。
现行中国籍配偶取得身分证年限为6年,立法院国民党团提案主张应比照外配取得身分证
规定,从6年改为4年,但因中配的父母若符合一定条件,可来台依亲并纳健保,外界质疑
恐影响健保公平性。
石崇良今天下午台湾癌症基金会颁奖活动,他会前接受媒体联访时强调,自己是从事务官
升上来的,长期以来都是按照专业去做各项评估,“我就是讲真话”、“我讲话很直”,
修法不关卫福部的事,只是大家谈到健保,那他就是把事实点出来。
石崇良说,依照健保法规定,非中华民国国籍者要加入健保有3个方式,一是在台居住、
居留6个月以上,二是直接受雇,三则是在台湾出生的新生儿。就健保纳保权益而言,中
配与其他国籍的外籍配偶适用条件完全一致,不会因入籍年限是4年或6年而有差别。
差别在于,石崇良指出,中配取得台湾的国籍之后,70岁以上父母可用依亲的方式来台,
6个月后就能加入健保,其他国籍配偶的父母亲却没有这个规定,“我昨天讲的公平正义
重点是在这个地方”。
“所有国人都是长期缴纳健保,大家应该要一起珍惜健保资源。”石崇良重申,依亲相关
规定不属于健保法相关规定,比较中配跟其他国籍在台湾居留者,其他国籍的居留者没有
依亲规定,只有中配有依亲规定,但因为其他法令规定造成纳保不公平现象;健保需要全
民共同维护,才有办法长期稳健发展。
石崇良昨天在立法院列席前告诉媒体,目前看到中配依亲来台居留多数是高龄者,其缴的
健保费远不如支出,而台湾人及台湾本地高龄者,都是从年轻时开始缴保费,后面才使用
到,对健保的永续有很大的贡献,所以对高龄者依亲直接入籍到台湾使用健保,从公平正
义来看,确实需要谨慎的思考。(编辑:林恕晖)11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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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na.com.tw/news/ahel/20251129014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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