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TVBS
2.记者署名:
傅乙珮
3.完整新闻标题:
绿灯剩5秒过马路遭罚500元!警依“这规定”开罚 网叹想不到
4.完整新闻内文:
斑马线旁的行人专用号志“小绿人”在秒数倒计时时会提醒民众加快脚步,有网友在网络
表示,自己在最后几秒加快经过路口,却因此挨罚500元罚单,让他相当无奈。
斑马线闪灯不能走?
网友在社群平台指出,自己过马路时发现路灯仅剩5秒,因此小跑冲过但途中号志转红,
被一旁警方看到,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第1项第1条“行人不依标志标线号
志之指示”开罚500元。
网友纷纷替他抱不平,“开这种罚单的警察真的超无良,没有劝导空间,根本只是自己缺
业绩,明明一堆逆向、闯红灯、严重危害道路安全的危险驾驶不取缔,找这种不用花力气
追的行人开刀”、“没办法,在华国当行人,皮就只能绷紧,英、荷、纽约已经免除行人
行政罚了(即行人不会被警察开单),华国还在大执法抓行人违规,然后对四轮轻轻放过
”、“烂死了,我家附近有小绿人秒数只有12秒的,照这逻辑大概每个人都要冲了”。
事实上,这起“走绿灯转红”遭罚的问题并非首例,先前已有多起行人在号志闪灯过马路
而吃红单的新闻。
斑马线闪灯 未进入即禁止跨入
台中市府法制局先前曾解释,依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第207条规定,行人专
用号志在“行走行人”(也就是小绿人)的绿色灯号闪光显示时,警告行人绿灯剩余的时
间不多,如已进入道路者,应快速通过,或停止于道路中之交通岛上。如尚未进入道路者
,禁止跨入。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5/11/29/20251129105433-945013de.jpg
至于罚则规定在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8条,行人在道路上不依标志、标线、号志之指
示或警察指挥,处新台币500元罚锾。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转载媒体:
https://news.tvbs.com.tw/life/3058274
6.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