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nqj (黑貓)
2025-11-24 22:27:51※ 引述《access (office)》之铭言:
: 很多人都说两岸分属两国,两边主权独立
: but 国对国之间应该用外交部而非其他单位
: 但中华民国组织却有陆委会这单位
: 明显是互相矛盾的
: 请问这两种逻辑要如何解释比较洽当?
陆委会
是法律依据产生
两岸尚未统一前的务实做法
因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护照
但仍有对大陆地区人民的行政措施需求
两国论
有个论字就是在纯嘴泡的意思
正名制宪公投建国
终止代管住民自决
废除陆委会
等法理台独口号
只有马英九执政时才有勇气高喊
没种玩真的
只好打打嘴泡来自慰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