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性侵未满14岁外甥女 姨丈传“香蕉”喊老婆下场曝
2025-11-23
13:33
实习编辑 谢昀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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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人夫利用姨丈身份,与未满14岁的外甥女三度发生性关系。(示意图/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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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人夫利用姨丈身份,与未满14岁的外甥女三度发生性关系。(示意图/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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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人夫的偷吃对象,竟是自己未满14岁的外甥女。该名人夫(A男)在去年10月至
11月期间,三度进入外甥女(B女)房间与其发生性关系。两人的讯息纪录中,更出现“
老公”、“老婆”、“香蕉”等极为亲密的内容。此案曝光后,A男被依家暴妨害性自主
罪起诉。台南地院审理时,法官考量两人关系特殊且已达成调解,最终依“情堪悯恕”减
刑,判处A男有期徒刑1年10月,给予缓刑2年,并要求向公库支付5万元。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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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指出,A男身为姨丈,明知B女未满14岁,仍利用其年幼无知来满足私欲。他在去年
的清晨6时许或中午,三度进入B女于新营区的住处房间内犯案。检方在侦查中查获A男与B
女的通讯纪录,内容不仅互称亲密称谓,更有“好久没让你摸摸了”、“爱你”等示爱讯
息,证实A男清楚知悉B女的未成年身份。这段不伦关系最终因B女在今年1月告知学校老师
才被揭发。
虽然对“未满14岁之女子性交罪”的最低法定刑度为有期徒刑3年以上,属于重罪。但台
南地院法官审理时指出,A男与B女的对话显示两人是交往关系,B女曾传送自拍照并表达
亲密意愿,故认定A男犯罪情状相对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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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A男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且已与被害人B女及其监护人达成和解并取得原谅,法
官依《刑法》第59条“情堪悯恕”规定减刑。A男三罪合并执行1年10月有期徒刑,并给予
2年缓刑,但须向公库支付5万元。可上诉。
东森新闻
https://news.ebc.net.tw/news/society/523563
还 蛮 屌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