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设光电门槛加严 环团看法对立

楼主: Goo4u (Goo4u)   2025-11-15 00:44:04
设光电门槛加严 环团看法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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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 00:00 联合报 记者杨惠琪、刘明岩、郭韦绮/连线报导
立法院昨三读通过“环境影响评估法”等修正草案,明订水库等大型水面光电需环评,屋
顶型光电等则不需要。对此,环团看法出现对立,环境权保障基金会副执行长许博任直言
,根本是场闹剧,让想自建小型光电的农渔民、社区“被判处死刑”;地方环团则认为,
近年地面型光电开发争议四起,一些区域禁建光电设施是有必要的。
台湾气候行动网络研究中心、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绿色公民行动联盟、主妇联盟环境保护
基金会、台湾环境规画协会、地球公民基金会等六大环团昨发出联合声明,批评修法矫枉
过正,地质敏感区、国家风景区、国家公园涵盖的地理范围过大,土地特性和利用型态复
杂,不宜全面禁建。
许博任表示,室内渔电共生就是屋顶型光电,长期被质疑是假渔电、真光电,争议多、影
响大,但此次修法却完全跳过,形同放任乱象。本次修法“完全是场失败的修法、一场闹
剧”,无助于能源转型。
许博任说,未来面积一百平方公尺以下小型自用光电免环评,但换算面积约卅坪,发电量
仅廿、卅度,“这种规模顶多充充手机”。他强调,许多农渔民或社区希望建置小型自用
光电,未来都会因门槛过严而被迫放弃,完全堵死社区型能源的可能。这次修法等于叫一
般百姓都不要做了,卡住的都是庶民小百姓,财团光电业者影响不大。
地球公民基金会副执行长黄斐悦也批评,修法挡了很多家户型的发电,整个修法过程几乎
没有公开的讨论,只有朝野的攻防,相关民团、家户与光电业者等利害关系人难以参与讨
论。
台湾森林城市协会、苗栗县环境保护协会、监督施政联盟、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马头山
自然人文协会等环团则发起连署支持修法,强调近年地面型光电开发争议四起, 显见光
电发展在法规上缺乏禁限建区域、环评条件过于宽松,导致选址不当,让环境保育与光电
发展双输。
彰化县环境保护联盟总干事施月英表示,光电建在水库上恐排水有害水质饮用安全、设在
潮间带会危及海域生态,因此,一些区域禁建光电设施是有必要的。她认为,光电设施设
置的面积愈小愈好,且避免使用农地及鱼塭,如果非设不可,应以屋顶列为优先。
高雄市森林城市协会理事长庄杰任说,国有造林地未来强制环评,可减少很多毁林种电乱
象,不过水面型光电五公顷的标准仍太宽松,希望再缩小面积。山坡地只要坡面没有植被
,就容易有危险,水库涉及饮用水安全,国家公园也有生态保育功能,盼政府全面禁设光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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