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5-11-13 23:54:48※ 引述《laptic (静夜圣林彼岸花)》之铭言:
……
: 这部分不需要争论,更重要的是说,擧个例子:
: 英国国会在二零一零年时,有五名下议院、二名上议院议员因批评新疆人权,被中共列为
: 制裁对象,下议院议长就立即召集全员会议,并决议禁止中国驻英大使进入英国国会,这
: 才是一个议长应该有的态度,因为议员的政治言论各有不同,但保障其自由才是民主制度
: 的核心。如果国会议员的言论都要受到审查,民主制度是无法运作的,所以议长在面对中
: 共制裁他们的议员时,态度是很清楚的,但我们的态度到现在为止仍不明,这确实是值得
: 忧心的,因为对中共来说,他们看得出“台湾有至少一半国会议员是不会发声的”。
: ....
老兄知道英国的中央政府组织和权力分立和我国明显不同吗?
英国的元首是国王,世袭吉祥物。
国家行政首长是首相,必须是下议院多数党或者执政联盟的领袖。而下议院
议员是民选的。“国家政权”是首相领导的中央政府执行的。军队听首相与国
防大臣指挥,警察基本上归内政大臣管,但这些(内阁)大臣“全部”由首相提
名之后,由英王任命。
我国的大总统,是民选的,然后指定行政院长人选,交给立法院审查同意后
任职。立法院的立委是民选的,但是“国家政权”是民选总统的代言人行政院
长领导执行的。我国立法院除了字面上的立法权,主要就是国家预算审查权。
我国的内阁,指的是行政院下面的各部部长,通通由行政院长提名之后,总统
任命。
看出英国和我国大中央政府组织的大不同了吧?
英国的“国会”(主要是民选下议院),由首相领导,国防外交行政等一把抓
。
我国的“国会”(立法院),就是立法和审预算,国防外交行政等都由行政院
长(与背后的总统)掌握。
所以?
英国下议院如何如何对外部恶势力做出“代表英国”的回应,符合英国宪政
。
我国立法院呢? 立法院长出来“代表中华民国”对外的回应?
这样主张的人,以为我国总统和行政院长都死绝了?
我国总统死了,副总统顶上!
副总统死了,行政院长顶上! (代行总统职务,三个月内补选新总统)
行政院长……也死了? 行政院副院长顶上! (三个月内补选新总统)
立法院长? 不好意思! 我国宪法与行政院组织法都没提到!
依照我国宪法规定的中央政府体制,保护“国会议员”或者任何一位百姓
不受外部恶势力欺负?
总统哪去了?
行政院长哪去了?